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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槍殺人被控謀殺多市學生】陪審團信他自衛裁定他無罪
(2025/7/5)



【明報專訊】多倫多校園致命槍擊案,被控二級謀殺開槍殺人青年聲稱自衛,陪審團裁定他無罪。

被告現年20歲的青年出庭作證表示,他之所以開始攜帶槍枝,是因為他意識到士嘉堡社區不安全,「如同他童年居住過的伊拉克」。

多倫多的一個陪審團周五裁定一名20歲男子二級謀殺罪名不成立,接受了他連開四槍是出於自衛的說法。

他聲稱,當時他認為被槍殺的死者、18歲的格里爾(Jefferson Guerrier),在多市東面一所高中外持刀「撲向」他。

這宗致命槍擊事件發生在2022年萬聖節當日,就在放學之際,由於靠近學生,其中一名學生用手機錄下了事件,案件引起社區廣泛關注。

陪審員經過一天的退庭商議後,於周五下午達成共裁決,裁定被告二級謀殺罪名不成立。

被告當時17歲,據《青少年犯罪法》受審。他的身分受到禁制令保護;他目前仍在押,下周將返回法庭面對剩餘涉及槍枝控罪的審判。

被告辯護律師是克杜利什(Kristen Dulysh)和希頓(Jocelyn Heaton)二人,對於陪審團的裁決都鬆了一口氣。

控方和辯方都同意,導致槍擊事件發生的一連串事件始於被告和一名較年輕的女學生之間的爭執,該女學生對他當時正在聽的一首饒舌歌的歌詞感到不滿。

格里爾(他不是萬錦路夾401公路附近那所學校的學生)當時持有一把刀,而被告(一名學生)則持有一把槍。

本周早些時候,檢控官奧列斯科(Bev Olesko)在結案陳詞中,稱被告為那天下午學校裡「最危險的人」。

上個月,這名當時還是青少年的被告作證說,他最初以為戴著滑雪面罩的格里爾持有一把槍,因為格里爾當時正「快速走向」他,雙手插在口袋裡。

辯方立場是格里爾和另外兩人來到學校是為了打架。儘管奧列斯科表示,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死者不認識被告,也不認識最初衝突中的那個小女孩。

被告作證說,他向格里爾展示了他腰帶裡藏著一把手槍,希望能讓格里爾意識到「那是一把真槍」。

然而,格里爾卻開始「撲向我」,導致他抓起手槍並扣動了扳機。

他在庭上自辯:「我只是想保護自己。」

開過第一槍後,被告又開了三槍,其中一發子彈擊中了他的兄弟。「那就像是一種本能反應。」

他告訴陪審團,「我以為我就要死了……我只是想讓他停止撲向我並揮舞刀子。」

格里爾中了三槍。一顆子彈也擊中了被告的兄弟,他接受了手術並倖存下來。

控方的立場是,格里爾撲向被告是為了解除他的武裝。

奧列斯科在結案陳詞中說:「是格里爾先生在自衛。」「格里爾在非常清楚對方有槍的情況下,用刀攻擊被告是完全說不通的。」

他又說:「槍和刀之間根本沒有可比性——拿槍的人永遠是勝利者。」

謀殺案審判錄像證據是關鍵。它包括一段捕捉到槍擊事件的手機錄像。

儘管雙方對陪審團所看到的內容提供了不同的解釋。

槍擊事件發生後,被告逃離了現場。

他受傷的兄弟開始和他一起跑,然後去了醫院。被告跑進了一處山谷,把槍扔進了高地溪(Highland Creek),並安排了一個朋友在公車站接他。

庭上被告解釋說他沒有立即自首,因為他知道「沒有人會相信我」,他當時是出於自衛。

辯護律師需要回答的一個關鍵問題是:為什麼一個沒有犯罪記錄的青少年會持槍?

被告作證說,他童年的一部分時間在伊拉克度過,那裡有在婚禮和葬禮上對空鳴槍的傳統。當他父親不在時,他「寬容」的叔叔們會讓他開槍。

在加拿大青少年時期,他了解到槍支暴力日益增長和當地社區之間根深蒂固的緊張關係,「政治」問題,當地青少年與其他鄰近社區發生衝突。

他上個月作證說:「這讓我覺得,我的社區不如我想像的那麼安全和穩定……就像伊拉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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