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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警方今起展開為期三周執法行動】違例電動單車踏板車騎者最多被罰350元
(2025/8/25)



【明報專訊】多倫多警隊今天發起一項為期三周的交通安全執法行動,重點針對多倫多各地的微型交通工具。隨著越來越多人使用這些交通工具,尤其是在開學季來臨之際,宣導教育和執法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

這項行動從今天開始,一直持續到9月13日(周六),將著重於針對在本地道路、集散道路及主要幹道(包括自行車道、人行道和人行穿越道)上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的人進行宣導和執法。

隨著學生重返校園,警方也會加強對傳統校區安全的關注,特別留意那些超速、危險駕駛、分心駕駛、酒駕,以及在自行車道上違規停車或行駛的駕駛人。

微型交通工具泛指小型、緊湊、低速的車輛。它們可以包括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腳踏車、電動滑板車等。

在本次行動中,警員將對所有微型交通工具的使用者進行宣導,並執行《高速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及多倫多市府的相關附例。

此行動是回應市議會的一項建議,該建議要求多倫多警隊與多倫多市府合作,進行一項宣導教育活動和執法突擊行動,以提高公眾對微型交通工具相關安全問題的意識,包括在人行道上違規騎行、在自行車道上逆向行駛、在自行車道上非法使用電動輔助腳踏車,以及在自行車道上違規停車。

多倫多市府的宣導活動已於今年夏天展開,多倫多警隊作為此項宣導與執法計劃的一部分,一直與市府緊密合作。

這項執法行動也延續了交通服務部門警員於2024年11月執行的「安全騎乘,安全街道」(Safe Rides, Safe Streets)行動,但本次行動範圍將擴展至整個警隊,並更廣泛地著重於教育和執法。

警方提醒居民,無論居民駕駛車輛還是微型交通工具,法律適用於所有道路使用者。

交通部督察莫耶表示,這一次教育宣傳與執法結合是最有效的策略。

他表示,違反《高速公路交通法》的人可能面臨110至350元的罰款。

他表示,這項措施必須在全市範圍內實施,因為市內到處都能看到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滑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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