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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李曉佳:港鐵服膺港府之下 犧牲小股東
(2020/4/8)



一場Covid19大流行,全球政府突然間都恃着民意授權為所欲為,逼上市公司撕毀跟股東訂好了的合約。本欄上周已談過英倫銀行逼匯控違反向股東的承諾,抽走已快要向股東派發的股息。昨天到香港的特首林鄭月娥上場,一聲令下要已上市的港鐵啃下減票價兩成的一半成本。「可加可減」機制 形同虛設要港鐵減價是議會內不分黃藍陣營的共識,相信絕大部分市民亦會拍手叫好。不過,這是一個經濟版的專欄,既然港鐵在近20年前已經上市,有25%股權由小股東持有,作為大股東的香港政府是否也應該有企業管治的好榜樣,不要隨便犧牲小股東的利益呢?

2006年當港府提出兩鐵合併方案時,講明港鐵票價日後會按「可加可減」機制釐定。當時已有一條方程式,包括計算通脹、工資指數及生產力指數,來決定每一年港鐵的票價加多少減多少。時任地鐵行政總裁的周松崗出盡力游說一眾基金股東接受方案,說新機制令票價變動「更能預測」,因往後政府應不會阻撓港鐵按機制調整票價。

但事實是否如此,大家都心知肚明,近年港鐵的「可加可減」機制,現在已變成是指計算票價方程式內的因素「可加可減」。例如現在就要計及家庭收入中位數變化,而最新的「可加可減」因素當然是肺炎,政府一開口,港鐵票價由7月起就要減兩成,港府負擔一半減幅,即另一半減幅由港鐵來承擔。根據港府提供的資料,港府預計它補貼票價一成的開支約8億元,即港鐵也要少收8億元車費收入,這等同港鐵2019年基本業務純利約8%。

話說回頭,其實港鐵不照顧股東利益亦不是昨天開始,早在去年8月底起,港鐵動不動就停車關站,不是以股東利益行先。當時已有學者質疑根據《香港鐵路條例》,港鐵必須按服務承諾行事,除非有故障才可以停止服務市民。但港鐵8月底在獲得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開始前就率先封站,到港府推出《禁蒙面法》之後更大條道理提早收車,最早曾經晚上8時就停服務。配合「止暴制亂」 動輒關站當時不少分析都已指出,港鐵被破壞的都是乘客可以接觸到的入閘機、售票機,而不是鐵路系統骨幹。港鐵亦已出動「人肉入閘機」,即是仍可繼續提供客運服務。若說提早收車是要維修受損的設備,要歷時3個月才能維修完成,若放在一家商業機構,這樣的維修團隊早就被老闆「炒魷」。說穿了,港鐵關站及提早收車都是為了配合港府的「止暴制亂」。此舉不單令餐飲零售界怨聲載道,港鐵自己的車站商務收入亦因而大受打擊。其間,乘客及股東的利益不知去了哪裏。

突然想到,匯控因為英政府施壓不派息,激起一班小股東維權。港鐵要硬食減票價的成本,又有沒有小股東或基金股東出來維權呢?[李曉佳 財經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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