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競爭條例》前日生效,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曾表示,該會目前有約3000萬元儲備,期望政府可撥款至少1億元設立訴訟基金,供該會日後打官司。特首梁振英昨日表示須於條例實施一段時間後看實施效果,並可以不時跟進和檢討是否設立訴訟基金。 梁振英表示,競爭條例生效後,見到市場有反應,期望不會因為企業或供應商抬價或合謀定價,令消費者買貴東西,並期望大、中、小企業及消費者能夠遵守條例,尊重條例賦予各人的責任和權益。 特首:須一段時間後看實施效果 競委會今年獲政府撥款逾8600萬元,當中不包括訴訟費,該會目前約有3000萬元儲備可以用作打官司,胡紅玉已多次提出長遠而言需設立訴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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