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專欄:《KO 醫學霸權》

[2016.03.22] 發表

文 麥煒和 | 圖 Don Mak

霸權者,對社會資源高度壟斷,直接或間接擁有治權。

早陣子有病人家屬發表網誌,講述母親治癌的經歷。從照片推斷,患者年約五十歲,確診乳癌時已擴散至骨骼,醫生打算先進行化療,待腫瘤縮小再加以切除,如無意外,手術後應該還有荷爾蒙和標靶藥物。以上是乳癌的標準治療,稱得上標準治療,即是在數據或循證上能為患者帶來最大勝算,故此,除非情況特殊(如年邁或嚴重殘障者),醫護及病人也應盡量遵照方案進行治療。

家屬早在網上得悉化療的各種害處,果然,母親打第一針後嘔了數天,她們自此便認定當事人(以至其他癌症病患)都不應接受以全概偏的所謂標準治療。與其靠醫生,患者決定自救,按照網上素食餐單對抗癌症,後者果然沒有化療嘔吐等副作用,家屬將經驗分享到社交網站,不出數天已有幾萬likes 及shares。姑勿論誰對誰錯,事件闡述了兩個社會現象:一)普羅大眾對家長式的醫學的抗拒甚至控訴;二)「命運自主」的理念已延伸至治病之上,不知不覺間,醫生也都被打成與民為敵的建制霸權了。一直以來,專業資訊也為醫學界所壟斷,尤其那些故作高深的專用名詞,外行人實在難以理解,病了便唯有取信醫生。再者,在註冊制度底下,市民必須透過醫生才能獲得處方藥物、專科轉介、健康(或死亡)證明等,醫學界擁有如此專利,不是霸權是什麼?

香港近年經歷一浪又一浪的公民覺醒運動,社會的價值觀也全然改變了,群撥|挑戰一切霸權,醫學霸權的意見,自然不能代表群慼A及強行加諸群憎迨W。互聯網也令醫療資訊全面解禁,大家可以選擇喜歡相信的來相信。

權為民所賦,病患擁有自主權實乃天經地義,可是,二話不說便拆主流醫學大台,雖然大快人心,但是否勇武了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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