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泊車執法部門 警隊可年省4700萬

[2016.09.21] 發表

【明報專訊】多倫多警方近日開始考慮外判年預算要花4700萬元的泊車管理執法部門予私人機構。隸屬部門內的警務人員表示關注﹐唯警方強調內部諮詢只是尋求建議﹐暫時亦沒有相關安排。

警方近日向該部門發出內部諮詢報告﹐希望為節省4700萬元預算尋求意見。

多倫多警察工會主席麥克麥哥馬克 (Mike McCormack)表示﹐部門內394個警員對安排表示關注。麥認為﹐外判是不智的做法﹐稱泊車管理執法部門繼續隸屬警方最有效發揮其作用。

麥哥馬克指﹐若警局將整個部門外判予私營機構﹐執法人員將從此僅為該公司的利益出發﹐忽略大眾安全及失去管理街道的原本意義。

泊車管理執法部門一向由市府及警方合作﹐而是次諮詢只針對部門內隸屬警方的員工。

多倫多警方發言人格雷(Meaghan Gray)表示﹐警方於現階段並未打算採取任何行動﹐內部諮詢報告的目的只為收集意見﹐協助局方日後在作出決定時作參考。

根據去年數據﹐泊車管理執法部門共接收14.8萬個投訴電話﹐並發出197萬張告票。

本年度的警方中期報告主要探討使進行服務改革及現代化﹐報告中曾提及改變泊車管理執法部門運作模式。除泊車部門外﹐中期報告亦指出警方有意重新分配救生員及學校馬路交通督導員相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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