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高層涉助友中標 職員指曾提改條款
【明報專訊】醫管局港島東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康佩玲,涉2021年採購病人教育動畫製作項目時修改項目規格及泄露機密資料,令友人投得逾13萬元項目。涉案兩人否認共4罪,辯方早前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駁回,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續審。廉署人員在辯方盤問下否認於核准證人供辭時不當處理文件。醫管局職員則供稱,康提出修改項目投標者資格,列明投標者要有相關經驗。
被告為康佩玲(59歲,顧問醫生)及陳立怡(48歲,自由工作者)。康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陳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辯方指供辭不當 廉署稱證人可睇
代表康佩玲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盤問廉署前案件主管梁婉婷(音譯)時指出,梁調查本案時使用的涉案文件有手寫標記,問梁為何不向醫管局採購部門職員Emma Yip索取沒標記的正式版本作證物。梁稱當時尚在草擬口供階段,故未向對方索取。辯方質疑梁涉不當處理文件,因梁沒在核准證人供辭時使用沒標記的正式文件版本,而且梁把其中兩份文件放在供辭中的不正確位置。梁否認涉不當處理,稱Yip可查看證人供辭草稿,若有不當的話Yip會知道。
Emma Yip則供稱,她2021年11月11日與康及另一同事就動畫製作項目召開視像會議,康不太熟悉採購程序,她遂提供解釋及指引。她稱康也提出對投標者的經驗有要求,而Yip則對該要求「有採購疑慮」。
要求具製動畫經驗 職員「有疑慮」
被問到康當時如何提出修改投標者資格時,Yip稱,康提出在項目規格中列明投標者要有製作醫療動畫的經驗,負責旁白者也要有經驗才符合要求。Yip在會議後以電郵向康等人傳送經修改後的項目規格內容。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 8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