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非己職信上手 26人未察無水密門 海事處驗船34次未揭問題 造船設計疑點未解
【明報專訊】2012年南丫海難發生至今近13年,39名遇難者的死因研訊從今年5月開審,先後傳召84名證人出庭作供,研訊將於本周四(18日)結案陳辭。本報整理主要證人供辭,矛頭指向海事處人員多年驗船未有察覺「南丫四號」艙室通道欠缺「水密門」,令問題一直延續。此外,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堅稱刻意不裝水密門,惟多名關鍵人物並無作供,仍有疑點未解。
明報記者 余卓祈
死因研訊先後傳召47名時任海事處人員出庭作供,其中26人歷年來直接參與南丫四號的驗船工作。為何他們沒察覺通道無裝水密門,錯過發現漏洞的機會?本報整理庭上證供,顯示最多驗船官解釋檢驗水密門並非自己的職責,亦有人表明信納上一任同事的判斷,不會生疑。研訊主任一度形容,驗船人員依賴以往檢驗結果,令問題如「滾雪球」一樣愈滾愈大。
47海處人員作供 31首公開交代
南丫四號有兩艙的通道無裝水密門,在海難中加快入水沉沒,公眾關注海事處驗船把關之責。死因研訊歷時43日,47名海事處人員出庭作證,當中31人無參與2013年獨立調查委員會,是首次在公開法庭交代事件。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入獄的蘇平治,以及作假證被判囚的黃鑑清,也在證人之列。
24人曾登船 簽發8張驗船證書
部分海事處證人無實際經手南丫四號的工作,僅就一般做法作供;有26人自1995年建船至2012年海難期間直接參與南丫四號驗船,出庭供述當時的觀察。該26人中,有24名驗船督察曾親自登船做年檢或最後檢查等,涉及檢驗船體34次;另有一名曾上船的驗船督察,與兩名驗船主任共簽發8張驗船證書。
本報統計26名驗船人員證供,他們被問及為何無留意水密門位置,或有否對通道口有闊度足以讓人通過的「窿」抱持懷疑時,分別提出不同理由(見圖)。有15人表明驗水密門並非自己職責,他們只專注檢查引擎、管道或甲板上裝置等,不包括甲板下的水密門。其中馮偉文供稱水密門不屬船體結構,自己僅驗內部結構;惟專家證人Robert Vart反駁,水密門屬內部結構,馮應檢查紀錄。
逾半驗船官稱「諗唔番」驗船過程
逾半驗船官供稱事隔多年,「唔記得」或「諗唔番」驗船過程。參與年檢的劉建華供稱無印象兩艙是否設通道,多次拒評驗船細節,「我真話就係no comment(無評論)」,遭裁判官下令拒批證人費。另有人員辯稱船已發牌或接受同事檢驗,毋須驗水密門。有份年檢的陸漢英供稱,信納同事驗新船時已「做鱄n做洁v;惟負責新船檢驗的歐陽俊德承認無留意水密門位置,更形容海事處角色被動,由船廠告知檢驗項目。
少數驗船官反映艙室昏暗危險,因擔心有毒氣,無進入通道檢驗。曾參與傾斜測試的周圖銳聲稱,其一貫做法是從上層甲板通道爬入艙室,無留意甲板下兩艙通道;專家證人Vart形容此說法荒謬,強調驗船人員入艙室檢查積水,一定不會錯過通道。從證供可見,檢驗水密門的責任誰屬,在驗船官、其上一任同事抑或船廠各方,說法各異。
除驗船外,死因庭傳召1996至2005年間曾審核穩性計算的5人作供,揭示海事處審批「三出錯」。財利船廠於建船、增設壓載物及升高壓載物時,提交3份內容錯誤的計算書,但審批人員無重新核算,沒發現計算違反船總長度規則。海難後晉升助理處長的廖朝暉供稱,海事處辦公室只有一部電腦安裝軟件,同事毋須自行核算。
海處審批穩性計算被揭「三出錯」
遇難者家屬一方質疑,其中6名角色關鍵的海事處人員無做好工作。除一人承認審核出錯,無人承認過失(見表)。研訊中職級最高的前處長廖漢波,作供時承認海事處在監察、培訓及員工溝通有改善空間。究竟處方在事件負上多大責任,料為結案陳辭重點。
遺屬質疑6關鍵人員失職 1人認錯
研訊亦探討其他議題。針對「海泰號」船頭或包有金屬片,船廠證人稱海難發生前一個月,船頭其中一邊金屬片已脫落;專家證人分析金屬片僅兩毫米厚,不會對撞擊造成影響。至於海泰號船員實行24小時工作制,工會代表期望船員每日休息至少10小時,海事處代表稱各方未有共識,立法停滯不前。
【案件編號:CCDI 1075-1113/12】
(南丫海難案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