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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17歲女高校生小安(化名)沒錢血拼,向學校李姓警衛借錢,李男以不用還錢為由要求交往,兩人尋歡完,還給她1.5萬元生活費。事情曝光後,小安家長怒告性侵,新北地檢署認為雙方你情我願,做出不起訴處分。
據自由時報報道,李男因小安長相清秀,身材玲瓏有致,對她有好感,對於她開口借錢從未拒絕。去年7月,小安又向他借錢,李男趁機對她求愛說︰「在妳結婚之前,都要當我的女友」、「我會照顧妳,借的錢都不用還!」小安當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