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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正修訂《節目製作人員守則》,但工會指廣播處長鄧忍光(圖)要求刪除一段關於「我們促進言論自由、開放和民主的社會」等建議內容。(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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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鄧忍光被指刪「促言論自由」字句
港台修守則 內部提建議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就《節目製作人員守則》早前做內部檢討、修訂,本報取得港台工會發給港台員工的信,信中指出港台工作小組建議在《守則》談及公共廣播角色中,加入「促進言論自由、民主社會、公民參與、關愛社區」,但工會指廣播處長鄧忍光要求刪除建議字句,又在會議上要求管理層逐一表態,在會議上表決通過了反對小組建議。港台工會對此感到憤怒,批評決策過程粗暴。

港台:非聯合國公共廣播定義

港台發言人昨晚表示,有關守則的意見由管理層作出,未有回應是否由鄧忍光提出。發言人說,工作小組內對《節目製作人員守則》修訂有不同意見,小組仍在商討,暫未有定案,未擬定下次開會日期;又強調有關「促進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並不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就公共廣播的定義,而港台《約章》已有相關內容,認為《守則》與《約章》精神一致。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守則》訂定港台的編輯運作,當中亦訂明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角色等,守則自2003年起一直未有檢討和修訂。港台工會近日向員工發信,指港台去年成立工作小組,由20多名不同部門員工代表提交意見,自去年5月起召開逾10次會議,就修訂《守則》提供意見。工作小組去年底向管理層提交建議,指出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承諾堅持編採獨立和不偏不倚的核心價值,又建議「促進言論自由、民主社會、公民參與、關愛社區」,承諾會以服務市民、製作富質素節目、培育人才、監察任何違反公眾利益的事等。

不過,工會去年底獲管理層通知,指認為「促進言論自由、民主社會、公民參與、關愛社會」並非UNESCO就公共廣播的定義,而今年3月11日管理層舉行「策略小組會議」討論《守則》建議,港台工會點名指鄧忍光在會上要求刪除有關段落,理據包括這不是UNESCO定義的直接引述、《守則》只是日常操作層面手冊、有關價值事宜不應寫入《守則》等。

工會信件續說,工作小組主席戴健文會上建議,將「We promote(我們促進)」改為「We believe in(我們相信)」,但鄧忍光聽後並無具體回應,小組成員指出即使處長反對,亦應交回小組討論,但鄧無理會,並要求8名處長級管理層逐一表態,最終6名管理層表態反對小組建議。小組成員會上質疑管理層單方面否決經長時間討論的建議並不公平,但管理層強調有最終決定權,鄧忍光要求刪除整段建議,或只刪除「促進言論自由、民主社會、公民參與、關愛社會」等字句,最終一致通過後者,討論過程15分鐘。管理層通過的《守則》內容將於不日交予編採會議批准通過。

港台工會斥決策粗暴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蔡玉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對管理層下令刪除有關段落深感憤怒,批評決策過程粗暴,鄧忍光等管理層漠視具代表性的工作小組意見,為《守則》內容「一錘定音」,質疑日後在有關港台發展等大是大非問題上,管理層會否以此強權決策模式,粗暴使用權力。目前工會正收集員工意見,希望能力挽狂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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