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行政主任﹕劉夢熊沒參與起草公告
[2015.04.28] 發表
【明報專訊】全國政協前委員兼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0632)前副主席劉夢熊,涉串謀主席黃煜坤(又名黃坤)及另兩人詐騙聯交所與東方明珠,以及洗黑錢案昨續審。控方昨傳召東方明珠的前行政主任蘇瑞雯作供,她同意劉夢熊一方的說法,指劉從沒參與起草公司的公告和會議紀錄,亦沒就公告草稿表達意見。
稱第3被告曾指示開離岸公司
蘇瑞雯供稱,2006年加入公司,去年10月離職。她曾在東方明珠秘書部門工作,並稱本案第3被告葉瑞娟曾指示她開設離岸公司,但不知原因。代表首被告劉夢熊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於盤問時指出,劉雖然在2009年12月3日獲委任為東方明珠的副主席,但他和秘書直至2010年8月底,才於東方明珠內設有辦公室,蘇回應說沒有留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5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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