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局嚴禁不實廣告宣傳
查「被賣屋」事件 指插牌須問戶主

[2015.07.29] 發表

【明報專訊】列治文一位華裔市民住處外遭人無故插上寫有「已售出」(Sold)地產廣告牌,監管單位強調,當局嚴禁地產經紀進行不實或誤導性的宣傳,並稱經紀在放置地產廣告牌前,一定要取得屋主的同意。

卑詩地產局(Real Estate Council of BC)發言人彼得斯(Marilee Peters)昨日對本報表示,地產局其中一條規章,便是嚴禁地產經紀採用任何不實或是誤導性的廣告進行宣傳。她也強調,經紀在進行任何廣告宣傳、或是在房屋外插牌前,也必須取得屋主或是屋主授權的經紀同意。

彼得斯透露,地產局從未聽過有地產經紀在未放盤的房屋前,插上寫有「已售出」字樣的地產廣告牌,但承認地產局經常會接到一些關於地產經紀宣傳方面的投訴。

彼得斯呼籲市民如果在遇上類似情形時,應立即致電地產經紀要求對方移除廣告,如果無法解決,便應直接向該名經紀所屬的地產公司投訴。如果還沒有獲得改善,市民可要求卑詩地產局介入,也可上卑詩地產局網站www.recbc.ca了解相關資訊。

對於這次列治文華婦遭人無故插上寫有「已售出」地產廣告牌的事件,彼得斯稱地產局需要先對該單一事件進行調查,才能確認這名經紀是否違反條例或涉及不實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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