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藥用大麻大麻籽可報稅

[2015.09.12] 發表

【明報專訊】加拿大稅務部證實﹐人們用處方單購買藥用大麻或大麻籽﹐可以報稅﹐大麻費用列入醫藥費。

稅務部上月寄信給加拿大藥用大麻業協會(Canadian Medical Cannabis Industry Association)﹐證實持牌種植商供應的大麻﹐一律可以申報藥費。

加拿大藥用大麻業協會發言人巴特利(Cam Battley)說﹐協會代表持牌藥用大麻商﹐要求稅局裁定藥用大麻可否當作藥物報稅﹐稅務部回應協會今年稍早的公函。

國稅局網站張貼可申報醫藥費清單﹐包括藥用大麻與大麻籽。加拿大稅務部發言人周五說﹐《入息稅法》承認藥用大麻開銷屬於醫藥費﹐施行已有差不多10年。

巴特利對加拿大廣播公司《新聞》(CBC News)說﹕「這是重要一步﹐因為它准許病人抵消很大筆醫療護理費。」

人們申報的醫藥費﹐有一個複雜的計算公式﹐要看納稅人的應課稅收入。合法持牌大麻成本昂貴﹐意味很多使用這種處方藥的病人有資格申報。

報稅者通常需要達到很高的醫藥費門檻﹐才能享受藥物稅惠。巴特利估計﹐平均成本為每個病人每天約7.60元﹐全年處方藥費2774元。實際藥費有高有低﹐視乎劑量與類型。

巴特利說﹐協會下個目標是呼籲私人保險商承擔處方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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