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湛啟俊(圖)在庭上一度被控方懷疑曾修改呈堂的錄影片段,並檢查他的手機,後發現沒有異樣。(植敏欣攝)
放大
 

其他新聞
正式選民登記冊今公布 選管會:仍可舉報查種票
香港前景調查:年輕人更悲觀
公民黨25人出戰區選
貧苦之家 50年前送走初生嬰 八旬翁尋女 冀中秋團圓
明愛集中抽血 公院停用飛機嘜熱水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熱血公民涉拒捕 證人呈片遭警告

【明報專訊】熱血公民成員被指去年9月在灣仔港灣道外拒捕,案件昨續審。辯方呈上一段拘捕期間拍攝的錄影片段,並傳召拍攝者出庭作供,但裁判官警告拍攝者,指他有可能觸犯阻差辦公罪。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周敏(22歲)去年9月1日晚被捕時欲逃走,並多次掙扎,歷時近5分鐘。辯方呈上一段拍攝到部分拘捕過程的錄影片,並傳召拍攝者湛啟俊作證人。片中顯示被告被兩名警員按在地上,其間湛要求便衣警員出示委任證,交代拘捕周的原因,湛亦呼叫其他示威者到場監察警員行動。

官:拍攝者或自揭阻差

裁判官早前警告,指湛啟俊有可能觸犯阻差辦公的罪行,蚥G方小心考慮是否傳召證人,惟辯方堅持傳召湛到庭,裁判官在庭上警告湛,他的供辭有可能透露他觸犯罪行,茈L小心考慮是否回應提問。

控方盤問時,要求湛提供身分證號碼和地址,負責案件的警員隨即抄寫湛的資料。湛接受盤問時說,當時在遠處見到被告被警員按在地上,故跑到事發地點,並大叫「你係咪警察」、「你有無show pass(展示警察委任證)」、「手足,過謊陘漶v等,原意是向警員施加壓力,停止他們濫用暴力。

控方指出,案中警員並非向湛執法,反問他是否知道自己無權要求警員交代事件,並質疑湛在片中要求警員解釋拘捕原因,以及呼籲更多示威者到場「圍警察」,目的是令警方的工作更加困難,湛最後同意控方的說法。控辯雙方案情昨日完結,案件押後下月5日裁決。

【案件編號:TWCC571/15】

 
 
今日相關新聞
熱血公民涉拒捕 證人呈片遭警告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