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投訴在任期間涉嫌貪污的案件,自2013年5月廉政公署展開刑事調查近3年後,律政司昨日公布決定不起訴。律政司長袁國強昨多番強調,有關決定是「純粹基於證據考量」,指已詳細考慮證供及多項控罪,包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防止賄賂條例》以至詐騙或在宣誓下作不實陳述等,但案件沒有充分證據可提刑事檢控達至被定罪的結果。
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表示,不檢控「不代表我們認同湯顯明所有行為」,稱湯的部分行為可能不符公眾期望,甚或有不恰當,但當時規例「有灰色地帶」,令湯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罪行。
特首辦﹕公務員局已回應
廉政專員直接向特首負責,本報昨向特首辦查詢對湯顯明「不恰當行為」有否任何形式的跟進,特首辦不回應,只稱公務員事務局已回應。另律政司昨稱,湯在任期間所涉及的懷疑違反守則行為,將分別交由公務員事務局及廉署跟進。
就湯顯明案後對公務員的影響,袁國強稱「經一事,長一智」,相關今次事件後政府內部或廉署已作檢討。
審計署在2013年4月揭發廉署將晚餐費用分單,本報其後揭發湯顯明在任時豪花公帑酬酢、外訪及送禮等,廉署同年5月展開刑事調查。律政司昨晨向監察廉署機構即「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交代調查過程及不作起訴的決定後,向外公布。
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昨表示,湯顯明作為廉署首長及監管人員,其責任為「恪守節約」,花費「物有所值」,但恪守節約及物有所值兩者存灰色地帶,「當跌落呢囍a帶、規矩不清晰時,(檢控)已好困難」。
袁國強否認因事涉中聯辦
被問到是否因案件涉及中聯辦及內地官員以及兩會臨近而不檢控,袁國強否認,謂「唔需要用太多想像力,睇番事實基礎就得」,又指明白社會關注且內容敏感,故律政司另聘獨立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見另稿),認為對方不會因涉中聯辦和內地官員而建議不起訴。楊家雄則說自己政治考量方面「非常遲鈍」。
被問到調查歷時近3年,袁國強否認時間太長,解釋廉署調查超過1年,事項瑣碎,如要調查每件紀念品的申報及處理、向每餐飯局的出席者問話等。律政司去年10月才收到獨立法律意見,需逐點研究。
律政司昨並交代湯顯明案件涉及六大範疇,包括以公帑提供款待、公務外訪、收受禮物及紀念品、餽贈禮物及紀念品、聘請內地學者,以及有否宣誓後作虛假陳述(見圖)。
在以公帑提供款待方面,律政司稱要考慮湯有否賄賂成分、得到「延後利益」,但「看不到證據」這與他2013年2月獲委任為全國政協委員有關。至於外訪,則難證涉及欺詐隱瞞飛行里數;收禮方面,無證據顯示涉及刑事;餽贈禮物難證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聘內地學者難證涉賄賂;亦無證據顯示湯在立法會帳委會的陳述涉及刑事。
帶女友赴飯局 若違規亦「非刑事」
對於湯顯明曾在與中聯辦官員飯局帶同女友出席,律政司稱亦看不到有足夠證據檢控,若有違規亦只屬違反《公務員事務規例》,非刑事罪。湯有一段時間是以公務員身分借調出任廉政專員。
白韞六稱「唔可以夾硬薄v
廉政專員白韞六昨亦見傳媒,稱湯案刑事調查詳盡,展示一個大文件夾,指調查涉及文件逾8000頁,裝滿30個大文件夾,並曾面見超過100個證人。被問到湯顯明行為失當但程度不足以檢控會否感到遺憾,白韞六說若證據不足,「唔可以夾硬薄v。據本報所知,廉署面見的證人中涉及該處首長級人員。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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