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前女友結新歡 工人鎖匙劃面深入骨
【明報專訊】碼頭吊機工人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去年推前女友落樓梯,掐她的頸,更用鎖匙劃傷她的面部,傷口深至入骨。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案件押後至5月31日判刑,等候事主的醫療報告及心理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
悉事主為新歡口交 失控犯案
被告李家強(32歲)的代表大律師求情稱,被告與事主自2008年起成為情侶,被告照顧事主的生活,又出錢供事主讀大學,並將所有積蓄交給事主,以作將來買樓之用,但被告去年發現事主另結新歡,更在事主的電話中發現事主在卡拉OK房當眾為新歡口交的短片,因而情緒失控。
供事主讀大學 積蓄全繳
控方案情指出,去年10月15日事主在油塘屋苑10樓大堂等待升降機時,被告突然出現,把她拖到梯間。被告推事主落樓梯,用鎖匙劃她的臉,又對她拳打腳踢,問她「做咩畀綠帽我戴?」事主逃到6樓,被告追上前,掐她的頸,拉扯她的頭髮,再用鎖匙劃她的臉,令她血流披面。
推落樓梯掐頸 認罪候判
事主大叫求救,被告逃走,事主則獲保安員協助報警。兩天後,屋苑保安員巡邏時發現被告,懷疑他牽涉傷人案,通知警方,警員到場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案發當日欲問事主為何要背叛她,雙方發生爭執,又說因為感情和金錢問題弄成如斯田地,感到後悔。事主經診斷後眼眉有3厘米割傷,深至入骨,面部有很多線狀或交叉狀表面傷痕,盆骨及背部擦傷,四肢多處瘀傷及擦傷,需留院兩晚。
【案件編號﹕DCCC 11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