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蒲台島骨灰龕官令移除
流感疫苗加購1萬劑
《東張》比較奶粉母乳 通訊局接141投訴
威院未察胎無心跳 陳肇始稱人手夠
警車泊路邊 遭扑爆玻璃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盜客資料出售 匯豐主任囚80月

【明報專訊】匯豐銀行前業務女主任於2012年7至8月期間,利用職權進入公司電腦系統,竊取兩名客戶資料,其後以約150萬元賣給犯罪集團,令兩名客戶遭他人偽冒身分,從銀行帳戶提取共逾1500萬元。女主任2014年被裁定罪成囚10年,及後上訴得直排期重審,惟她昨改為認罪,被判入獄6年8個月。

原囚10年 上訴得直重審認罪

被告黎靄欣(29歲)昨承認兩項串謀盜竊罪名。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在上訴期間沒保釋外出,反而在獄中進修英文,取得5張相關證書,而她的男友在事發後仍對她不離不棄,打算在她出獄後與其結婚。辯方續指被告是因貪念犯案,她在犯案後用部分報酬購入股票,數年間股票升值4萬至5萬元,被告現願將股票利潤連本金合共155萬元,歸還給匯豐銀行。

根據案情,2012年8月14日一名長居內地的女客戶和另一名內地男客戶,分別被人以其中國護照提取1100萬元和450萬元存款,存入另一間公司戶口。兩名受害人獲知被轉帳後,各自報警。匯豐調查下發現,被告曾於同年7月27日至8月14日,登入銀行的電腦系統20多次,查閱兩名受害人資料,但他們均非被告的客戶,她亦從未向兩人推銷銀行產品。

被盜1550萬未尋回 願還155萬

被告於2012年11月初被捕,在警誡下承認將兩受害人資料交予一名叫「白頭」的人及其同黨,用作盜取存款之用,而被告則獲150萬元報酬。其後匯豐全數賠償予兩受害人,但至今仍未尋回被盜取的1550萬元。

【案件編號:HCCC238/16】

 
 
今日相關新聞
盜客資料出售 匯豐主任囚80月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