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導賞團遊大嶼水口 300年前說起 講三大姓氏泥灘生態古老山歌
守龍門無獲發頭盔 男童傷眼索償球會
心房顫動致中風增3倍 高血壓冠心病長者倡定期心電圖檢查
醫護「心靈救兵」 海難失同僚自救
機場劫找換店 前俄兵囚64月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遭侄女追業權 白荻勝訴

【明報專訊】1940年代從影的資深女演員白荻(原名陳白荻)早年與侄女聯名購入尖沙嘴一單位,惟侄女指白荻當年並無出資買樓,她只是心想白可「幫手睇住間屋」,才讓她作聯名業主,強調白並無業權,興訟要求白把該單位轉回其名下。高院法官昨頒下判辭,裁定侄女敗訴,須向白荻支付約34萬元租金收益及訟費。

涉案單位位於尖沙嘴夏蕙閣,實用面積248呎,3年前入稟時估值約270萬元。法官在判辭指出,白荻所出示的合約是有力證據,當中顯示原訴陳硯與白荻於1990年各出資5萬元開設時裝店,白每月可獲3000元,作為她為店舖推廣等的報酬,涉案單位亦是由時裝店所賺取的盈利所支付。原訴方聲稱該3000元款項是供當時陷入財政困難的白荻的「零用錢」,惟法官認為以當時的經濟環境,給予如此巨額零用錢並不尋常。

物業維持二人聯名

法官又指出,原訴從沒向處理購入該物業事宜的律師提及,白荻只是負責「睇住」該物業、並無業權,認為該說法未有證據支持,裁定原訴敗訴,物業繼續由二人聯名持有。

【案件編號:HCA680/14】

 
 
今日相關新聞
遭侄女追業權 白荻勝訴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