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釣船主羅堪就欠訟費被頒令破產
【明報專訊】曾為保釣漁船「啟豐二號」船主的社運人物羅堪就,因拖欠逾170萬元訟費連利息,遭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高院昨開庭處理申請。羅堪就在庭上表示,不反對法庭頒下破產令,但批評當局追債「無良」。聆案官最終頒令羅堪就破產。
律政司一方甫開庭稱,羅堪就(71歲)仍未付清債務,要求頒破產令。羅質疑律政司多年來無向他追討約120萬元訟費,至去年才知悉債務利息達50萬元,共欠款逾170萬元,他承認無力還債,聆案官遂頒令破產。
聆案官稱,根據條例,申請破產不代表債務一筆勾銷,破產人要以資產和收入還款。羅堪就稱法庭應檢討法例,又激動地說:「政府罰我4年(破產期)仲可以追債,一路拖到死為止,真係無良。」羅在庭外稱,他對破產一事已有心理準備。
翻查資料,羅堪就2012年身為「啟豐二號」船主時違反海事處規定等,被判緩刑及罰款,他亦曾在司法覆核中敗訴,被法庭下令付訟費。
【案件編號:HCB82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