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達權同意黃偉強無參與營運決策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反科技園租契,被控欺詐一案昨日在區院續審。原本同案被告、集團財務總裁周達權獲免起訴下作供,辯方盤問時稱黃偉強負責行政工作,可謂「大打雜」,周同意黃沒參與生意營運和財務決策,又說他「好盡責任」。辯方指,若黃要處理法律事宜,他會先諮詢周和法律部門,周同意黃不會「自把自為」回覆外界。
在代表次被告黃偉強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盤問下,周達權確認自己1993年加入壹傳媒,2016年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及財務總裁。周供稱於2016年前,黃偉強理應向周達權的上司匯報工作,但因為上司指示,黃偉強會向周匯報。被問到黃偉強是否屬於信心不足的人;周說,黃可以獨立處理工作,黃會就重大事情向周匯報及索取意見。
黃佩琪引述周為黃偉強撰寫的員工評核表,當中指黃的溝通可以改善,而有報告顯示他的工作表現很好。
黃佩琪又指出,黃偉強負責行政工作可謂「大打雜」,包括處理辦公室設備維修及大掃除等。周同意那屬繁瑣工作,而黃沒參與生意營運和財務決策,周大致滿意黃的表現。
黃佩琪指出,周達權身為執行董事及會計師,是不會蓄意違法、損害公司利益,並對公司負有責任和須誠實,周同意上述說法。周稱,他盡力依規矩行事,確認自己不會作出欺詐行為,亦不會指示或縱容下屬欺詐。對於被黃佩琪形容做事小心謹慎,周表示同意。
【案件編號:DCCC 349/21】
(壹傳媒違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