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BC及索償方聘專家設上限 卑詩最高法院二度裁違憲
【明報專訊】卑詩省政府為卑詩保險公司(ICBC)節省訟費的「如意算盤」恐已落空,卑詩最高法院二度裁定省府限制專家及報告數目屬違憲。省府早前對卑詩保險公司(ICBC)進行改革,包括將卑保及索償方可聘專家提供報告的數量按情況設上限,但最多也只可各請3名專家。在2019年首次訴訟中,省府敗訴。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史密斯(Nathan Smith)在日前頒布、長達30頁的判詞中表示,該受質疑規條,跟先前被駁回時一樣存在缺陷,有關做法「損害和削弱法庭的作用,並侵犯法庭去控制其程序的核心司法權。該受質疑規條對個別原告人的影響,顯然會因應每名原告人的情況以及每宗官司涉及的問題而有所不同。但根據證據以及我有權就民事訴訟系統相關方面所作的司法審判,該備受質疑的規定以其目前的形式,勢必防止或勸阻一些原告人訴諸法庭就案作出裁決,這方面令我很滿意。一些原告人將無法在不犧牲其他合理費用或賠償損失必要部分的情況下,蒐集所有必要證據來證明其案件各個方面。其他人可能有必要以專家報告形式提出證據,但由於這些專家作證相關的額外費用和風險,有關證據無法呈上法庭審理。」
法例允許勝訴的原告人,就專家證據的費用和成本追討贏得損害賠償或和解款項的6%,但有些特定的例外情況除外。史密斯指,「(儘管對授權法規的修訂將允許擴大至其他人身傷害官司),該受質疑的規定只可適用於源自汽車意外事故的人身傷害訴訟。因此,我不能忽視一個現實,那就是該受質疑的規定會對卑保直接而主要的利益有利。這項立法幾乎不加掩飾的目的,就是通過減少汽車意外責任索賠中的專家證據數量,來減少訴訟成本以及降低損害賠償金,無論通過審訊還是和解,從而改善卑保的財務狀況。」
然而,該法官強調,專家證據在人身傷害法中至關重要,因為原告人必須證明傷勢或傷害存在、確定肇事原因、以及對當前和日後的影響,所有這些均需要專家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