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仔藏屍案被告 非禮女童囚一年 官稱不因舊案加刑 惟斥證供狡辯
【明報專訊】48歲男侍應涉嫌去年12月4日在天水圍的寓所內,藉詞替朋友的10歲女兒按摩,伸手入她的衣服郃銡摀”滮U,被控一項非禮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判刑時透露,被告於2004年被裁定誤殺罪成,但為多年前的案底,法庭不會就此加刑,但明言不會以寬容方式處理本案,終判被告監禁12個月。據悉,被告為1999年發生的「Hello Kitty公仔藏屍案」的次被告,他原被判終身監禁,其後獲准上訴,案件發還重審時認罪,改判囚18年。
被告梁勝祖(現48歲)被裁定罪成後,控方透露他有18次案底。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於2004年被定罪,2011年獲釋,2020年曾有罪行較輕微的非法賭博案底。被告原本為侍應及汽車美容員工,惟因新冠疫情未有工作。另被告患尿酸、痛風等,他於1月6日被捕後還押至今,掛念父母、兒子,希望早日團聚。
官指被告庭上作供有異口供
裁判官施祖堯裁決時稱,辯方指女童X忘記與被告認識多久等事項,僅記得遭被告摸胸。施官認為,這並非案件關鍵,遺忘屬人之常情。辯方曾質疑,X遭被告觸碰時未有即時反應,且她被非禮後,仍然留下,在被告家中吃飯等,認為X的反應不像被非禮。施官反駁,X為10歲的女童,不能期望她像年輕人或成年人般反抗;另X信任被告,且她被陌搰做u時間發生的事,故認為X的反應屬情理之中。
施官續稱,被告的口供與庭上作供不一致,直斥他狡辯。被告錄口供時稱沒有為X按摩,庭上則供稱向X和兒子示範按摩,屬「不認真的按摩」,反映其證供有矛盾,不接納其證供。施官指出,被告的行為超越按摩的界線,明顯屬猥褻,故裁定罪成。
23年前禁錮虐待分屍 認誤殺囚18年
施官判刑時稱,被告與X年齡相距38年,兩家人不時有來往,X又稱被告為「祖哥哥」,明顯視他為長輩,斥被告以按摩為藉口犯案,破壞X對他的信任;且被告否認控罪,要X出庭作供憶述事件,終判他監禁12個月。
本案被告梁勝祖之前涉及的「Hello Kitty公仔藏屍案」,發生於1999年3至4月間,女死者樊敏儀(終年23歲)因欠債未還,遭陳文樂、梁勝祖及梁偉倫禁錮在尖沙嘴一單位。其間女子幾乎每日遭虐打,還被迫喝生油、吃糞便、火燒腳致表皮損爛等,最終在約一個月後死亡。3名男子更將屍體肢解,烹煮部分肢體,並丟棄大部分屍塊,遺下放在毛公仔內的頭顱及一袋棄置在簷篷的內臟離開單位。案件在當年5月被揭發。3人被裁定誤殺等罪成,判囚終身。梁其後上訴得直,在案件重審時承認誤殺罪,改判囚18年。
【案件編號:WKCC9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