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埠刺傷3人案被告 續拘留精神病院
【明報專訊】溫哥華華埠活動3人被刺傷一案的被告,經卑詩審查局聆訊後繼續被拘留在精神病院。
卑詩審查局日前進行聆訊並下令被告唐納利(Blair Evan Donnelly)留在精神病院,他並需遵守多項條件,包括不可使用刀具,除是準備或進餐。他亦被禁止飲用酒精飲品、吸大麻或毒品,也不可藏武器。
據審查局一文件顯示,唐納利代表律師要求各方毋須親身出席,並獲得檢控官的同意,該文件並寫有「各方同意被告應繼續被拘留。」
3人被刺傷一案於今年9月10日在溫市點亮華埠活動上發生。在此案前,被告於2006年殺死其未成年女兒,但因精神狀態而不需負上刑責,入住卑詩低陸平原一設施多年。
發生華埠刺傷人案當日,他獲准不需要監管下自行外出到社區,及後被揭儘管唐納利被視為具嚴重威脅也獲准日間外出後,審查局該決定引來社會爭議。卑詩省長9月宣布委任前阿博斯福警察局長里奇(Bob Rich)調查唐納利如何獲准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