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充電站將改為「按量收費」
同時引入「閒置費」 下月24日起實施
【明報專訊】列治文公共電動車充電站將於7月24日起從現行的「按時收費」改以「按量收費」,以提高不同車款之間的公平性,並與大溫其他地區標準看齊,同時引入「閒置費」鼓勵駕駛者在充電完成後盡快移車,提高充電樁使用效率。
列市府昨日起展開為期30天的公眾通知期,新收費模式將於7月24日正式生效。根據新收費模式,二級充電器每千瓦時(kWh)收費為0.2865元,與大溫各地收費標準一致,亦能支持市府維持整體收支平衡;三級快速充電器每千瓦時收費則為0.3479元,以反映較高的設備及營運成本。
與此同時,列市府將引入「閒置費」以鼓勵駕駛者在充電完成後盡快移車,並提供5分鐘寬限期,若車輛在二級充電站完成充電但仍佔用車位,在每日早上7時至晚上11時期間將被收取每分鐘0.05元,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則不收取閒置費,以滿足更長時間的充電需求
至於三級充電站,新規定下不論任何時段,若車輛閒置時間超出5分鐘寬限期,將被收取每分鐘0.4元閒置費。
列治文市長馬保定(Malcolm Brodie)表示,公共充電站改為根據實際用電量收費,反映市府致力履行提供公平便捷充電服務的承諾,「我們正為所有駕駛者建立更公平的制度,並支持全面轉型為零碳排交通模式。」
自2020年起列市公共電動車充電站一直採用按時收費模式,即無論實際耗電量多少,駕駛者都需按連接充電器的時長付款,因當時聯邦法例禁止按用電量收費,因此市府選擇「按時收費」模式以提高充電樁使用效率。
然而隨蚢q動車技術進步,按時收費模式已日漸過時且不公平,因部分舊款電動車或插電式混能車充電速度較慢,導致其每千瓦時實際付出的費用遠高於其他車款,構成不合理差異,甚至成為電動車普及的障礙之一。
聯邦政府前年修訂法規,容許電動車充電服務供應商按實際耗電量向用戶收費,杜絕不同車款在充電費用上的不平等,同時提高充電樁使用效率,而且收費與用電量掛u亦讓用戶更易理解與比較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