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非禮警司:無當佢女性 曾居美稱拍腿屬朋友接觸
【明報專訊】去年擢升警司的陳建愉涉非禮及襲擊女同事被控4罪,昨日繼續在粉嶺裁判法院受審。控方播放警誡錄影會面,被告否認摸事主大腿及胸部,但承認拍打其大腿及肩部。他承認觸碰事主面部,因她「少少肥胖、好得意」,又稱「冇當佢(事主)係女性看待」。被告又曾因與妻子吵架要求留宿事主家中。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被告自辯說,在美國生活的經歷令他認為這些只屬朋友間的肢體接觸。
稱搣事主面「係覺得好得意」
否認摸胸觸私處 或有搭膊
被告陳建愉(42歲)已被停職,並被控1項猥褻侵犯罪及3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去年在一間酒吧猥褻侵犯女子X;另被控於同年3次在警署內襲擊X。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承認可能曾在酒吧拍打事主大腿,只是「好自然講緊洬蝮邦j籬鶩(度)」,但沒觸碰事主私處。他也稱絕對有可能曾「搭」事主的「膊頭」,惟沒接觸其胸部。
至於在警署內兩次觸碰事主面部的事,被告解釋只屬開玩笑,他說「佢(事主)身形有少少肥胖,我搣佢塊面係覺得好得意」。他指事主較男性化,所以「冇當佢係女性看待」,當她是「細佬」。對於事主指控被告「掃」她的手,被告稱記不起此事;被告另承認,曾因與妻子的婚姻出問題而傳信息要求在事主家中留宿一晚,遭事主拒絕,而他提出這要求只因她的住所近警署。
稱因與妻吵架
曾要求留宿事主家被拒
裁判官其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稱,他曾在美國生活,因此認為拍打大腿及「搭膊頭」只屬朋友間常見的肢體接觸。他說有管理層覺得事主工作壓力大並茈L幫忙,所以他「拍打事主都只係想表達我對佢鬗u作上鴾銕蠾P鼓勵」。
拍打是「想表達鼓勵」
被告說認為與事主是朋友,因為事主會與他傾訴心事,內容包括她在出席警方活動時被一名男子親吻,以及她曾哭訴工作壓力問題。
在控方盤問下,被告稱選擇對事主做出這些動作只因「冇視佢為典型女仔」,以及他需轉達管理層對她的關心,加上事主平時與他開玩笑時也會出拳打他手臂,兩人有互動,所以才覺得事主會接受其行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 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