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將放寬夜店餐廳賣酒時間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周二一致通過修改夜店提供酒類飲料牌照的附例,容許市中心大部分的持牌夜店申請延長賣酒時間至凌晨4時;市中心以外的酒吧,在周未最遲可賣酒至凌晨3時,平日最遲兩點。
溫市府指出,更新溫市酒類供應時間的政策旨在給商店增加機會和刺激區內經濟。市長沈觀健表示,溫市正採取行動來支持本地餐廳、酒吧及餐飲業。延長賣酒類飲品時間是推動規例現代化及減省手續工作的一部分,並為商業繁榮創造條件,促進夜間經濟。
獲通過及修訂的建議包括,將全市酒吧及夜總會等夜店的開始營業時間一致化,這些夜店現可申請最早上午9時開門營業。至於關門時間會延長,市中心區內的夜店,可申請每晚營業至凌晨4時,但市中心東端除外;而市中心以外的夜店,周末最遲凌晨3時關門,平日最遲2時。
至於餐廳的供應酒類飲品時間也將獲延長,目前為平日至凌晨1時及周末至凌晨2時,修例後餐廳可申請將該供應時間延至凌晨2時。
市府職員報告原建議讓市中心「主要賣酒」的夜店申請延長供酒至凌晨3時,但ABC溫哥華黨市議員楊瑞蘭(Sarah Kirby-Yung)提出修訂建議,給該區夜店再延長一小時至凌晨4時,以便與省級法例看齊。她說目的是幫助商家方便他們做生意。
修例通過後不代表可立刻及自動延長賣酒時間,市府職員指夜店仍需申請更改其牌照,考慮周邊鄰居及社區的意見。預計新例最快秋季生效。
不過,溫哥華沿岸衛生局副首席醫官李斯新(Mark Lysyshyn)向市議會表示反對延長賣酒時間動議。理由是飲酒與多種健康風險有關,對醫護系統造成沉重負擔。此外,深夜或清晨飲酒,有更高風險造成受傷及暴力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