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斃過路老婦 鐵騎士認罪候判
【明報專訊】81歲老婦去年在天水圍銀座輕鐵站外過路時被電單車撞倒,送院翌日不治。涉事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案情顯示,事主過路期間行人過路燈轉為紅燈,馬路上仍有行人,被告沒停車或大幅減低車速,撞倒事主。法官聽罷求情,將案押後至周四(7日)判刑,被告續還押候懲。
被告陳家禧(現年38歲,裝修工人)承認於2024年2月15日,在天水圍銀座輕鐵站外危險駕駛,引致一名盧姓老婦死亡。案情指出,當日事主與家人走在上址行人過路處,其間行人過路燈轉成紅燈,事主橫過馬路,遭被告的電單車撞倒,送院翌日因為頭部創傷致死。
剛轉燈老婦未過完 控方稱無大幅減速
案情續指出,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稱見交通燈轉為綠燈,以為所有行人已橫越馬路,遂減速繼續行駛,當發現事主時已收掣不及。控方指出,當時電單車時速約37公里,被告沒有停車或大幅減速,駕駛行為遠遜於一名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
控方在被告定罪後透露,被告於2012年有交通定罪紀錄,包括危駕及酒駕。辯方則稱,被告案底為13年前,事發時被告因要為家人的新居裝修,才途經上址。被告在求情信中表達悔意及反省,冀事主安息及其家人走出傷痛。法官將案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DCCC 10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