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年幼寄養遭虐待性侵 高市男要求寺院住持賠償
【明報專訊】高貴林一名男子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指年幼寄養在溫東一間寺院時,遭到其監護人虐待甚至性侵,要求該名現已成為住持的僧人和寺院作出賠償。
原訴人於上周入稟法院提出民事索償,與訟方為世界越南佛教真光寺(World Vietnamese Buddhist Order Chan Quang Temple,圖)及該寺院住持。該寺位於商業街(Commercial Dr.)附近的東一街(E. 1st Ave.)。
根據CityNews引述入稟狀,原訴人的母親是一名越南難民,2003年當原訴人6歲時,被母親送到該寺院寄住,並授權與訟的僧人為監護人。
文件指在2003至2005年間,原訴人遭其「師傅」即監護人多番虐待,包括吐口水、潑熱水、推下樓梯、強迫餵食、毆打,其至性侵。
原訴人因遭到踩踏腹部,胃部破裂,在2005年底被送到卑詩兒童醫院(BC Children's Hospital)留醫約3個星期,出院後被安排由寄養家庭照顧,而溫市警方亦隨即展開調查,但原訴人在調查期間依循「教導」未有把真相和盤托出,聲稱是同樣住在寺院的小和尚親兄弟造成。
原訴人離開寄養家庭後,交還給生母照顧,現居於高貴林。原訴人指年幼時的經歷,令他身心受創。要求與訟方賠償他過去與未來收入能力的損失、未來的護理費用,以及懲罰性賠償。文件中未有提到具體金額。與訟方未有就指控答辯。傳媒致電寺院,亦未有得到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