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少年中流彈亡案再次開庭
【明報專訊】逾7年半前華裔少年黃曜輝(Alfred Wong,圖)溫哥華中流彈死亡一案在卑詩最高法院再次開庭。控方指涉及兩人命的槍擊案都與被告有關連。
該案去年曾聆訊長達3個月,但最終法官下令發還重審。法官是次提醒陪審員,此案曾有過一次審訊,但不應對其上次流審原因作任何揣測。案發於2018年1月13日,來自高貴林的黃曜輝與家人出外聚餐,他們的汽車駛經溫哥華百老匯東街(E. Broadway)夾近安大略街(Ontario St.)時遇上槍戰,坐在後排座位的黃曜輝不幸遭流彈擊中右胸,兩日後不治。
案中被告卡特(Kane Carter)被控二級謀殺15歲黃曜輝和23歲懷疑幫派成員懷特賽德(Kevin Whiteside),以及嚴重襲擊當年中槍生還的另一途人庫多克(Shaiful Khondoker),卡特一直不認罪。
檢控官蒙特查德(Don Montrichard)在開庭陳詞中表示,案件主要依賴環境和間接證據,包括監控影像、手機訊號紀錄及逃逸車輛內的DNA,證物數目達約100件。
控方指,於安大略街2500號路段一部攝影機拍得的片段顯示,事發後一輛紅色Montana小型客貨車離開現場沿百老匯街往東行,而該車與卡特有關,該車後來在素里卡特的租住單位大廈停車場被尋獲。
控方稱,警方在車內發現3枚子彈殼,車門框有彈孔,並從一件在車內發現的證物上驗到被告的血[及DNA。此外,從案發百老匯街,然後到1號公路(Hwy. 1)的信號塔紀錄與被告的手機號碼有關。
控方並指在案發前,一名毒販與友人在附近餐廳用餐後乘的士離開,而懷特賽德便開始對他們開槍。該毒販已於同年另一事件中喪命,其友人將作供,講述槍擊前後的關鍵事件。
此外,控方指當警方在懷特賽德身旁發現兩把手槍,其中一把已發射6枚子彈,另一把則未發射。整個審訊預計至最少11月,控方將傳召約40名證人,包括黃曜輝的父母和另一名在案中同樣中流彈的事主及警方專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