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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罪審訊】工聯會陳婉嫻:確實會「搞出人命」 針對自己民族國家「無包容餘地」
(2018/5/20)



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控暴動等罪,最終脫煽惑暴動罪,但兩項暴動罪一罪成、一未達有效裁決,法官今日會聽取求情。工聯會榮譽會長陳婉嫻於《am730》專欄談及事件,指當「衝動」針對自己民族國家,「沒有包容的餘地」。



專欄題為<暴動>,陳婉嫻表示,看過一些文章,有很多不同理由要為梁天琦求情,如「梁天琦既非殺人強姦,亦非販毒走私,只是年輕人一腔熱血,何罪之有」等,但她指出,作為街頭運動發起人,本身應做好準備,像旺角大衝突「是確實會『搞出人命』的一類,那就要作好更大的心理準備」。

陳婉嫻又稱,「衝動」有時是年輕人特質,但強調「衝動」不是沒有節制及原則,「是出於愛護國家,保護民族,對抗敵人的衝動,利益歸於人民,是可以理解和接受;但當衝動是針對自己民族,自己國家,又或是被有心人煽動,傷害人民,則沒有包容的餘地」。

陳婉嫻之後提到,對「暴動」兩字並不陌生,但指看不到今天「暴動」這兩字的背後意義,能跟「那些年」相比。她解釋,「當時社會腐敗,殖民地當權者的壓迫充斥着歧視、欺壓,前輩們的出發點是貧苦大眾的利益......我知道,有些人刻意用當年今日作比較,但如果持平一點,看看事實,兩者本質絕對不同」。

她續說,對年輕人因「衝動」犯法感到可惜,但「將年輕人牽進這種所謂抗爭狀態的人,卻並未得到任何懲處」,令她更感可惜。

香港發生的「暴動」事件,要數1967年發生、由工聯會牽頭成立鬥委會的「六七暴動」最為人熟悉。當年這場「暴動」,造成51人喪生,其中15人被炸彈炸死 ,包括無辜小童,商台主持人林彬則被活活燒死。事件中另有逾800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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