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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人參演交通意外訛稱受傷騙保費 認詐騙罪下月判刑
(2019/1/15)



地盤工人受朋友指使,於9年前一場交通意外中扮演乘客,事後訛稱意外導致他受傷,向保險公司索償,保險公司報警,揭發被告報稱任職的公司早已停業,警方遂將其拘捕。被告吳佐恒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法官指9年前案發時被告仍然年輕,故須先索閱其背景報告,將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辯方求情稱,被告吳佐恒(30歲)現任職地盤工人,月入3萬元,須供養同住的六旬患病父母,而被告案發時年僅21歲,當時需要金錢應付家事,才愚蠢犯案。辯方續稱,被告犯案只為1萬元酬勞,他事後已與涉案所有人士失去聯絡,加上案發至今已逾9年時間,懇求法庭輕判。

控方則解釋稱,案件事隔9年才對簿公堂,乃因當年行動涉及4宗同類案件,共49人被拘捕,警方須向不同律師樓索取文件及獲取證據,並透露除被告外,另有5名人士已被正式起訴。

案情指出,一輛私家車於2009年11月17日撞到一輛的士,當時被告身為私家車乘客。翌年11月被告透過律師樓,向恒信保險顧問有限公司提出民事訴訟,稱他原在「商頁國際有限公司」任職運輸工人,意外卻令他左肩受傷,求診後不能工作逾2個月,索償逾31萬。

保險公司感到懷疑,遂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後展開調查,揭發被告聲稱任職的公司早於2006年停業,故將其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招認受一個名為「阿金」的朋友指使「呃保費」,指交通意外乃蓄意策劃,被告只是參演意外,獲得保費賠償後獲分1萬元報酬。被告招認他案發時實質無業,亦從未在報稱任職的公司工作。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留待索閱被告背景報告後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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