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蹤﹕擴大膠袋稅 食物包裝要分清

[2015.03.30] 發表
4月1日起,市民購買預早用機器密封包裝的食品(如圖左果仁等),再索取膠袋須徵費0.5元。購買以非密封方式包裝食品(如圖右麵包),基於衛生考慮,可免費再索取膠袋。
膠袋徵費新法例下,購買冷藏食品索取膠袋,不需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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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月1日開始,膠袋徵費將擴展至全港10萬間零售商戶,包括街市及小商戶用的背心膠袋或平頭膠袋。新法例下,市民除了購買新鮮食品及冷凍食品外,無論到大型超市、街市或任何零售商店購物而索取膠袋,須繳付0.5元膠袋稅。若商戶不收款即屬違法,有可能遭票控及罰款2000元。

現正實行的膠袋稅由2009年開始,涵蓋3000多間超市、便利店、健康護理和化妝品店等,徵費後這些店舖派發膠袋數量大減約八成,但棄置在堆填區的膠袋數量,在2011年有反彈之勢。環保署建議在全港推行膠袋徵費,市民購買預先用機器密封包裝的食品再索取膠袋,須繳付0.5元。新鮮食物如鮮魚、鮮肉、蔬菜等,基於食物衛生理由,容許「雙重」膠袋包裝,即使食物已有保鮮紙重重「綑綁」,仍會被當作具「透氣」成分,索取額外膠袋可獲豁免徵費。其中使用大量膠袋的麵包店便幾乎不受新法例影響,每個麵包可放入一個膠袋,再以一個更大的膠袋裝載。

★知多點

?環保署

環保署的職責包括構思環境保護、自然保育等政策;執行環保法例;監察環境質素;為多類廢物提供收集、轉運、處理和處置設施;就城市規劃及新政策對環境的影響提供意見;處理污染投訴及事件;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鼓勵市民支持環保工作。

?《產品環保責任條例》

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於2009年7月7日實行,是在《產品環保責任條例》下實施的首個計劃。《產品環保責任條例》在2008年7月獲立法會通過,是一條「框架」法例,為在香港實施生產者責任計劃提供法律基礎。

★齊學關鍵字

膠袋……plastic bag

便利店……convenience store

冷凍食品……chilled foodstuff

★想一想

你會自備購物袋嗎?為什麼?

除了膠袋徵費,還有什麼方法可減少送往堆填區的廢物?

資料來源:綜合《明報》報道、環保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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