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戶籍就逃不掉 NCC擬罰張經義

[2020.04.23] 發表
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日前於白宮記者會,對美國總統川普表示,他是來自台灣。陸委會表示,東方衛視是陸方黨務及政務系統直屬的事業單位,張已涉及違反《兩岸人民條例》第33條第2項,國人不得擔任中陸黨政軍相關職務。(網絡圖片)

【明報專訊】陸委會要鍘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並將此案移交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表示,雖非廣電三法管轄範圍,但這是法律特別規定,會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罰,且只要張經義有戶籍,都罰得到。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NCC會確認當事人是否有違法事實,並且可能會邀請當事人與會進行說明。由於張經義目前人在美國,相關單位會和他聯繫。

張經義在白宮記者會上一句「我來自台灣」引發軒然大波,陸委會要用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查處張經義,指定NCC接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

東方衛視為上海東方娛樂傳媒所屬衛星頻道,隸屬大陸政務系統的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且受黨務系統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指揮監督。

NCC主任秘書蕭祈宏說,近期內會成立小組討論裁罰張經義案,陸委會則在下周召集相關部會處理事宜。至於怎麼罰、罰多少,張經義遠在美國罰不罰得到?蕭祈宏說,只要在台灣有戶籍就罰得到。會不會約談張?蕭說,說明的方式有很多種,會選擇適當方式讓張陳述,小組決定適當的說明方式後,會再聯繫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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