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男友性侵案 細女:母不滿姊害男友被捕
【明報專訊】女童疑遭母親的兩任男友分別非禮及非法性交,多年後其母疑妨礙他人報案,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庭上播出事主胞妹的錄影會面,當中她指母親拒絕讓補習導師為事主報案,當母親男友被捕後,其母形容事主「好衰」、「害我心愛鴾H被人拉」。
現年14歲的女童Y為事主X的胞妹,獲准以視像作供。控方播放Y的錄影會面片段,Y稱被告全志明(現年53歲)為其母N.D.(現年49歲)的男友,住在她家的「天台」,有時會趁她父親入睡時,溜進她家睡房內留宿。
Y表示,2023年4月1日,補習導師得悉X曾遭全志明性侵,Y亦曾被強吻及摸臀;補習導師向二人的母親揭發事件,惟其母拒絕報案,回家後更吩咐Y「千祈唔好講全生有非禮」。Y自言當時不滿母親包庇外人,但她表現唯諾,因怕遭母親打罵。
Y續稱,當晚其母聯絡全志明,蚢鴾閫R去一些敏感對話,翌日其母得悉全被警方拘捕,遂向Y說「點解家姐咁衰,好衰,好衰,害我心愛鴾H被人拉。」Y提及,全曾想抱茼o睡覺,Y拒絕後,其母反而怪Y,並叮囑全與Y到內地後要抱紏睡覺,Y對此反感。審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 HCCC 29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