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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前右)表示將會認罪,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前左)表示選擇繼續抗辯。(凌沛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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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佔旺黃之鋒岑敖暉11人將認藐視法庭 岑:非挑戰法治 黃:承擔法律責任

【明報專訊】律政司前年初獲高院批出許可,起訴兩批2014年在佔旺區清場期間涉違反禁制令者刑事藐視法庭,20名被告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案件昨在高院預審,黃之鋒及岑敖暉透過律師向法庭表示將會認罪,連同其餘9人,本案將會有11人選擇於案件開審時認罪。

岑敖暉昨親自到庭,在庭外稱決定承擔責任,並認為「監禁是在所難免」。他希望向當權者展示對民主的追求不會因監禁而被壓垮,會頂住司法獨立、失去自由的刑罰。他強調,學聯當日出現在現場是為挑戰禁制令,不等同挑戰法治。他指特首梁振英當日選擇不動用警察清場,明顯是政治決定,更將法庭及抗爭者推到最前線,令法庭成為政治擋箭牌。黃浩銘表示尊重岑敖暉的決定,但他會繼續抗辯,因希望法庭能釐清違犯禁制令是否屬刑事藐視法庭。正代表香港眾志在日本交流的黃之鋒,則在facebook表示「承擔法律責任,繼續抗爭下去」。

本案原定7月3日開審,預計審期為45天。資深大狀駱應淦昨透露,答辯人黃之鋒、岑敖暉、 司徒子朗、周蘊瑩、朱緯圇、蔡達誠及張啟康,將會於開審首天認罪;另外,答辯人朱佩欣及郭陽煜將選擇繼續抗辯,並由駱資深大狀代表。至於答辯人楊浩華、黃麗蘊、馬寶鈞及張啟昕亦擬認罪,將由麥高義資深大律師於開審後代表求情。

9人不認罪 黃浩銘:釐清法律

而答辯人黃浩銘、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和麥盈湘決定維持不認罪,將由資深大狀潘熙代表抗辯。律政司昨表示將傳召33名證人,辯方不會爭議答辯人身分,及當時出現在禁制令範圍內,但會就呈堂影片及警員記事冊作爭議。

要求呈千警記事冊 官指不可行

律政司一方稱,有答辯人要求控方呈上當日在場800至1000名警員的記事冊,但控方質疑記事冊與辯方抗辯的相關性,因當日警員只是協助清場,本案亦有別於一般刑事案件。駱解釋,他們需了解及審視答辯人與警員之間的互動,及警員的紀錄有否矛盾。法官陳慶偉認為辯方的要求過於廣泛,並不可行,故安排本月27日第2次預審,讓雙方收窄爭議範圍。

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於2014年10月20日申請禁制令,禁止佔領者佔用介乎亞皆老街西行由通菜街至砵蘭街交界道路,但有示威者被指沒有理會禁令,繼續佔領禁制範圍。2014年11月25日執達吏及警方清場,拘捕多人。

【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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