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建議 刪國家主席連任限期 內地評論員﹕瓴H小平廢終身制努力

[2018.02.26] 發表
中共中央建議修改憲法中有關國家主席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意味國家主席習近平5年後仍可連任。圖為習近平(右)農曆新年前在成都接見部隊師以上幹部。(資料圖片)
新華社昨午3時57分發出英文快訊,率先發布中共中央委員會建議刪除(remove)憲法中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超過兩屆的規定。(網頁撮圖)

【明報專訊】中共中央昨日披露建議修憲內容。在包括21項內容長達4000餘字的建議稿中,除了此前早就毫無懸念的「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入憲,及增設國家監察委員會及各級監察委作為國家機關外,關於國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中共中央委員會建議刪除「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任期限制。內地知名時事評論員陳杰人表示,這是對鄧小平努力推動和建立的廢除領導幹部終身制並建立任期制的破壞和打擊(分析見另稿)。

不再限兩屆 劉兆佳不認為倒退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不認為是制度「倒退」,認為現時黨總書記及中央軍委主席的職權也無列明任期,國家主席則有,故提出修改是想制度「合理化」。

自去年十九大「習近平思想」順利寫入黨章後,將在下月召開的全國兩會將修訂憲法。新華社昨日率先發出英文快訊,稱中共中央委員會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刪除國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限制。官媒的消息證實了本報2017年3月22日的獨家報道。建議稿顯示,將憲法第79條第3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建議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習思想入序言 新設監察委員會

在包括21項內容的修憲建議中,憲法序言部分除了加入的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胡錦濤時代確立的「科學發展觀」也寫入憲法。建議稿中,關於將監察機關設置給國家機關的內容亦無懸念。建議稿稱,憲法第3條第3款「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修改為「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此外,憲法第3章「國家機構」中增加一節,作為第7節「監察委員會」。其中規定,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修憲案若通過,中國目前「一府兩院」架構,將變成「一府一委兩院」的格局。

對於改變國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內地知名時事評論員陳杰人對本報稱,這是對鄧小平努力推動和建立的廢除領導幹部終身制並建立任期制的破壞和打擊,也是對民主政治理念的違反。他稱,把國家的希望寄託在某一個人身上,是對人民的不信任、對國家的不負責。對於國家主席任期的改變,陳以個人名義表示反對,指若習近平能謝絕延長任期,他一定會創造歷史,會受到更多來自人民的衷心愛戴。

何俊仁﹕走向個人專制 意料之中

支聯會主席何俊仁表示,這反映習近平走向個人專制,「是估計之中」,指習一直未有指定隔代接班人,證明在可見的將來,習不準備有人接班,「他在走向個人神化、個人獨裁和去制度化」,回到毛澤東的時代。何又擔心本港的自由度會因此受影響。

劉兆佳則指中國外交實力崛起,要肩負國際外交事務,掌實權的國家主席才能代表中國在國際事務上發揮影響。至於習是否為自己未來鋪路,劉稱難知習是否5年後再任主席,但認為「如無黨及人民支持,看不到有人可以長期執政下去」。

中共中央委員會的修憲議案,將提請下月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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