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黃浩銘
放大
 

其他新聞
免資產膨脹 民主黨倡兩電地轉售為租
聘偵探查外遇 夫涉殺妻自首
尊子漫畫
「畀你]害得好慘」 「龍蝦姐」再現美食展 求網民放過佢
政府低調推大灣區網頁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佔旺藐視法庭案 黃浩銘上訴被拒

【明報專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黃浩銘等20人,2014年佔旺期間沒按禁制令離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黃浩銘今年初被判囚4.5個月,其後就定罪提出上訴被駁回。上訴庭昨頒下判辭,認為黃的上訴理據無重大廣泛或關乎公眾的重要性,再拒絕向他批出上訴至終院許可,並須向律政司付6.2萬元訟費。

須向律政司付6萬訟費

上訴人黃浩銘早前已服刑完畢,根據法例,即使是次被上訴庭拒批許可,他仍可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上訴方早前提出,刑事藐視法庭罪的特定犯罪意圖到底是什麼,以及在本案中,阻礙執達吏執行職務是否為犯罪意圖,均涉及重大及廣泛的公眾重要性,要求上訴庭批出許可,讓終院就相關事宜作出裁斷。

上訴庭昨於判辭中指出,上訴方所謂的特定犯罪意圖過於廣泛,法庭無意就本港所有的刑事藐視控罪中的犯罪意圖下定論。至於針對本案的事宜,上訴庭認同涉重大廣泛重要性,惟認為上訴方僅在重複其上訴時的理據,難以說服法庭該理據有合理可爭議之處,故最終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本案原審時,黃浩銘及黃之鋒因積極阻礙清場行動,分別被判處監禁4.5個月及3個月;岑敖暉與其餘13人因並非積極參與者,被判處緩刑或緩刑及罰款。

【案件編號:CACV259/17】

 
 
今日相關新聞
佔旺藐視法庭案 黃浩銘上訴被拒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