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願研空置地展被拆霓虹招牌 團體倡先原址保育
【明報專訊】霓虹招牌一向屬本港特色,也是遊客「打卡」熱點。政府去年底將霓虹技藝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發展局長甯漢豪接受港台訪問稱,樂意探討善用空置政府土地或物業展示被拆的霓虹招牌,若有博物館或非政府組織有興趣,可以合作。有關注霓虹招牌的保育組織認為,香港有展出霓虹招牌的地方是好事,但霓虹招牌是街道文化,要成為本港旅遊賣點,相比展覽被拆招牌,應先設法原址保育現有招牌,倡當局放寬相關條例。
甯:樂意探討無人認領處理機制
屋宇署2010年實施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對招牌尺寸和豎設範圍設新規定,令不少霓虹招牌不符規定而須拆除,早前有業界估計九成霓虹招牌已被拆卸。
甯漢豪在訪問中表示,明白霓虹招牌有特色,但安全也是重要考量,據她向屋宇署了解,過去要求業主清拆或由署方清拆的招牌,有些是店舖關閉而棄置,當中霓虹招牌不算多,只有零星個案,強調不會隨便把霓虹招牌丟棄,會向原業主了解是否有興趣取回。她承認現時無制度處理無人認領的霓虹招牌,當局願意探討機制,例如把招牌送去展覽館。
保育者:有展出地好事 惟應看長遠
香江貫珍文化保育公司創辦人兼資深香港霓虹保育者陳倩雯稱,從旅遊角度看,香港有可展覽霓虹招牌的地方是好事,但保育應從廣義及長遠角度出發,不應只限保留及展出被保育下來的霓虹招牌,更理想做法是研究不「一刀切」拆除招牌,先加固現有仍安全的招牌,令其得以保留,甚至發展成文化地標。
對於無人認領的招牌,陳稱如不適合原址保留,當局可在評估其價值及知會附近持份者後拆卸,但需保留招牌待日後處理。她認為當局將來展示霓虹招牌時,應保留外貌及結構,不應為方便展出而改動;霓虹招牌代表香港,故應以尊重香港文化為基礎,避免淪為「做show」。
團體稱建新招牌程序易 惜乏宣傳
招牌保育平台「街招」創辦人、建築師馮達煒亦認為,要令霓虹招牌成為本港旅遊賣點,最理想是原址保育,因招牌背後反映城市文化及街景特色,「放入博物館應為最後選擇」。他建議當局適量放寬現有條例,保留有歷史文化價值的霓虹招牌,若涉安全考慮,其實更換招牌的金屬結構便能符合現時標準,盼當局研究資助店舖做工程。
「街招」另一創辦人麥憬淮補充,本港街道上霓虹招牌所剩無幾,但事實上興建新招牌程序簡易,惜當局宣傳不足,建議政府推廣及資助店舖興建新招牌,令招牌文化可持續發展,「招牌留在街道上數十年計,以旅遊投資來說其實十分划算」。麥又提醒,大型招牌需加裝支撐結構才能安全展出,相比在空置土地,於現有建築物外牆或大型室內空間展出,技術上更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