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法官牽頭查「鉛因」 檢視公私樓供水提建議 跟進責任
【明報專訊】公屋食水含鉛超標風波不絕,政黨爭相驗水,愈揭愈多住宅涉鉛超標,特首梁振英昨日宣布,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委任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事件成因,檢視公、私樓宇食水供應系統設計、維修等事宜,並正物色法官出任主席,表明會跟進有關人士責任問題。這是繼水務署專家小組、房委會成立10人小組跟進事件後,第3個調查事件的組織。政黨對政府做法表示歡迎,但民主派仍要求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今次事件。
明報記者
何標記5項公屋工程或抽驗
房屋署昨晚公布,負責啟晴h水喉工程的持牌水喉匠林德深所屬的何標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今明兩年將完成5項公屋的水喉工程,包括中國建築正進行的沙田水泉澳h第二至四期,連同瑞安承建的元朗朗晴h、深水囃洮h重建第一期,以及首個綠置居計劃選址的新蒲崗單幢公屋,共涉超過1.2萬個單位。房署已通告各承建商,驗收或會抽驗焊料及食水。
梁振英昨與政務司長林鄭月娥、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發展局長陳茂波會見傳媒,宣布委任具傳召權力的調查委員會,進行獨立和全面調查。
料傳召承建商林德深
政府消息人士稱,調查範圍及傳召作供人士,有待委員會主席安排,但相信涉及今次事件的啟晴h承建商中國建築、葵聯h承建商瑞安建築的代表、負責工程的水喉匠林德深,以及相關工程的官員也會接受傳召。該人士說,委員會有權力向承建商及涉事人士索取證據,如材料單據、水喉焊接物採購資料等。
獨立調查委員工作包括3方面,包括﹕(一)裁定事件的成因;(二)檢視及評核現時公共及私人樓宇食水供應系統的設計、建造、維修、保養,及裝置和物料使用等的技術標準和監管制度是否妥當;(三)提出建議確保食水的安全。
梁振英稱,正物色法官出任調查委員會主席,政府將與主席商討委員會具體職權範圍及提交報告的期限,調查委員會亦有法定權力可傳召證人、取證等,不會影響已成立的兩個小組工作。他強調,委員會將檢視事件中有關人士的責任,如涉民事或其他訴訟,律政司有責任跟進,他說現不應假設今次事件責任誰屬。
張炳良:公屋驗水或擴範圍
多個政黨驗水進一步發現食水含鉛超標,被問到政府會否考慮擴大驗水範圍,張炳良稱,完成抽驗2013年起落成的公屋後,不排除會再擴大化驗,令居民安心。
被問會否暫停負責啟晴h等公屋的中國建築及其他涉事的私人公司承辦政府工程,張炳良表示,如發現承建商違反合約,都須視乎條款內容、事件嚴重性等,現沒規定禁止任何違規承建商再參與政府工程。
黃碧雲:立會跟進有助公開 李慧k:暫無必要
多名民主派早前表明在立法會引用特權法調查鉛水事件,民主黨黃碧雲認為,立法機關有權調查,傳召官員、涉事個人或承建商,「政府調查,之後未必會公開報告,好似南丫海難咁」,相信立法會跟進有一定作用。她說,該黨下周三將在房屋事務委員會提出有關動議,並會要求召開緊急立法會跟進事件。
工黨主席李卓人說,委員會不能代替立法會監察政府。社民連梁國雄認為應由具公信力的法官主持委員會,相信終審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是合適人選。
民建聯主席李慧k稱,目前最重要找出鉛水源頭,現已有3個委員會跟進,立法會暫無必要調查。經民聯盧偉國表示,不排除立法會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的可能,但現首要是保障居民飲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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