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紅十字會挪用1700萬 涉案官員審前畏罪自殺
【明報專訊】內地傳媒近日從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陝西漢中紅十字會一筆高達1700萬元(人民幣.下同),用於災後重建項目資金曾遭多次挪用,其中一名涉案官員張琪在案件開審前自殺身亡,另前漢中紅會常務副會長黎明華、與接替張琪擔任漢中紅會辦公室主任的張冰均被起訴,而涉事的中介人、某銀行漢中分行羅姓客戶經理目前仍下落不明。
據了解,前漢中市壎竻蔆F部張琪因擔任漢中紅十字會辦公室主任期間,涉挪用1000萬公款受查,但張琪在法院開庭審理前,於2013年12月30日在家中自殺身亡。於2014年1月,漢中中院有關部門負責人曾表示,雖張琪已死亡,但同涉案的黎明華仍將依法受審。
內地記者近日從漢中中院獲悉,該院去年1月已開庭審理被告人黎明華、張琪、張冰挪用公款罪一案,據檢方指控,黎明華3次挪用公款共計1500萬元、張冰2次挪用公款共計500萬元,均用於他人註冊公司驗資使用。
至去年4月,漢中中院一審宣判,認定黎明華挪用公款罪成,但具有自首情節,判處有期徒刑5年;張冰挪用公款罪成,但具有自首情節和一般立功情節,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其後張冰上訴,但遭陝西高院二審駁回。
據群眾舉報,黎明華曾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借給某電力公司註冊,而黎明華挪用的1500萬元中,已包括張琪所挪用的那1000萬元。根據上述二審裁定書披露,在挪用公款後,黎明華、張冰均收受「答謝費」,但案發後退繳。
據陝西高院二審裁定書,經法院審理查明,上述被挪用的上千萬公款,均來自漢中紅會在某銀行漢中分行設立的捐贈賬戶,為上級紅會撥付的災後重建項目資金和漢中紅會本級募捐的資金。
另裁定書中披露,案中某銀行漢中分行一名羅姓客戶經理充當「中介」的角色。但據內媒記者追訪分行,有關羅某的去向時,對方拒絕接受采訪,目前羅某仍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