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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炒家」發售康文署球場的租用時段,本報記者放蛇發現以600元購買原價278元的跑馬地人造草地足球場的90分鐘時段,炒家給買家的「場紙」更已轉入了買家的個人資料,記者持炒家發放的場紙可成功取到場地,場地職員與記者核對身份證後,在「場紙」上蓋印確認。(楊柏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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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透過炒家取得的場紙,當中清楚列名已場地時段租用已到記者名下,列出相關身分證號碼。其中租場注意事項包括不得轉讓,以及資料不得更改等條款。(楊柏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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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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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場炒家包場紙轉名 警跟進 康體通資料 過數9分鐘被改 康文署內部調查

【明報專訊】康文署轄下足球場需求甚殷,有人於社交網站Facebook群組炒賣足球場租用時段,價格為正常場租一倍或以上。本報4月中以顧客身分放蛇,嘗試向炒家租場,結果發現當時顯示為已租出、原租金僅278元的跑馬地人造草足球場90分鐘時段,遭開價600元兜售,而炒家在收款後9分鐘,已成功改動康文署網上預訂系統「康體通」,將原由炒家租用時段的訂場確認書(俗稱「場紙」),轉到買家即記者名下,並向記者發出租場人身分已更改的「場紙」電子版本。康文署訂場規則列明,場地租出後不能更改租用人資料,故有資深大律師和前廉署調查主任均質疑,事件中或涉康文署職員犯法,擅用職權去謀利,可能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或《防止賄賂條例》。康文署回覆本報查詢指,懷疑有人使用已篡改的訂場確認書資料取用場地,會將有關個案轉交警方跟進,並從「康體通」電腦終端系統追溯所有預訂申請。明報記者 李大煒

本報發現,社交網站有不少以「場紙交換」和「友賽約戰」等名義的群組,討論內容涉嫌「炒賣」足球場「場紙」,不少炒家每天於群組詳列逾十個不同場地的時段,並著「有意者」發送個人訊息或致電聯絡。

本報記者4月19日以買家身分接觸其中一名炒家Ma To,表示有意租用4月25日跑馬地運動場七人人造草地足球場。炒家隨即發送其銀行戶口號碼,並稱「600元包轉名」,價錢較康文署的場租278元貴一倍。記者按照指示轉帳,將入數紙的相片連同姓名、出生日期和身分證號碼發送予炒家,炒家在9分鐘後便向記者傳送新「場紙」,上面列有記者身分證號碼,並列出租用球場位置和時段等資料。炒家向記者表示,現時康文署已取消「執雞」(賣出時段後故意缺席,買場者按時到達,逾時10分鐘便能免費候補取場)安排,「M家大多做轉名」,並稱即使在非辦公時間也可以「轉名」。

記者問炒家 改口稱轉名犯法

記者其後以個人戶口登入「康體通」系統,檢查訂場紀錄,發現出現經炒家買到的時段紀錄。在4月25日,記者依時到跑馬地運動場,向職員出示身分證和「場紙」後,職員核對過文件中有記者名字及身分證號碼,並於場紙上蓋印,成功領取場地(見表)。

本報在上周三(27日)以傳媒身分,向炒家查詢場地可轉名一事,獲回應指「邊位話可以轉名?豈不是犯法?」,又稱要每日早上到康文署排隊租場,沒有回應是否康文署職員,隨即封鎖拒絕與記者於社交網站聯絡。

康文署﹕繳費作實 資料不可改

康文署回覆指,市民在「康體通」繳費作實後,不能更改租用人資料,只有獲授權的員工方可登入系統處理預訂,系統亦會自動記錄有關員工在系統內的工作活動資料,讓上級人員監察及跟進調查。署方曾於2011年發現有市民擅自篡改訂場確認書資料,結果報警處理,該名市民其後被法庭裁定「行使虛假文件」罪名成立。

曾任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表示,調查若發現有康文署職員擅自修改「康體通」系統售賣「場紙」,可涉及利用職權圖利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的賄賂罪或「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罪,最高可罰款50萬元和監禁7年。林認為,事件非常可疑,如無熟悉系統操作的內部人員作內應,根本難以改動系統出售「場紙」,估計有人藉公職之便炒場圖利。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若事件涉及市民利用系統漏洞,入侵修改資料,即屬「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成員民建聯葉國謙表示,於委員會上會要求康文署交代炒場問題。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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