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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梁愛詩﹕確認書合法 違誓非必有刑責

【明報專訊】對於政府新公布的確認書,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表示,當局只是明確地執行現有法例,又勸喻鼓吹港獨候選人宣誓時應想清楚立場。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亦認為,確認書與《基本法》沒有牴觸,是合乎法律,但她說並非違反誓言都有刑事責任,還要視乎宣誓後的行為。

譚惠珠表示,政府做法只是執行現有法律要求,與議員當選後要作同樣性質宣誓是一致的。她又提醒主張港獨或推動港獨的候選人,宣誓時應想清楚立場,稱若宣誓後破壞,將受法律制裁。

梁愛詩亦表示,確認書要求候選人擁護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只是重複基本法的條文,與基本法的要求相同。她稱若基本法沒有的東西,「你加上去就是不對」,但看不到現時政府做法有違反或超越基本法,亦沒有與基本法牴觸。但被問及若違反誓言是否犯罪,她說違反誓言是刑事罪行,但「還要看到時的事實,看宣誓後做了什麼,不是說犯了任何宣誓都會有刑事責任」。

法政匯思憂限制選舉權言論自由

由法律界組成的法政匯思昨發聲明,對政府做法表示憂慮。團體指出,雖然選管會未清晰表達如何執行該確認書,但擔心政府濫用確認書達到其政治目的,甚至限制選舉權、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

法政匯思又呼籲,選管會行使權力時,必須按照基本法全部條文行使職務,尤其是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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