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客租車遊加車禍重傷 非加國居民車保公司拒賠償
求助總領館擬起訴保險公司

[2016.12.14] 發表
孫女士接受治療。(受訪者提供)

【明報專訊】中國女遊客本地遭遇嚴重車禍﹐保險公司以「非加國居民身分」拒絕賠付!在加國旅遊的中國公民孫女士10月上旬遭遇嚴重車禍﹐後經過醫院兩天搶救治療身體逐漸康復。出院後﹐孫女士向肇事車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卻遭到拒絕。

無助的孫女士11月21日與中國駐多倫多總領館聯絡﹐尋求援助﹐並正在準備起訴肇事車保險公司。

滯留加國兩個月 欠萬元醫療住宿費

已經滯留加國近兩個月來、欠下一萬多元醫療住宿費的孫女士回憶事件經過說﹕「我是計劃9月21日至10月8日在加拿大旅遊18天﹐先是溫哥華3天﹐然後洛磯山7天﹐最後加東7天﹐回程計劃是通過一個當地旅遊私人代理包租了一輛商務車﹐和十幾名朋友『自助遊』!」「交通事故發生在10月4日滿地可到魁北克城的路上﹐由於僱請的商務車司機操作失誤﹐發生嚴重交通事故﹐車內不少人受傷﹐其中我的傷勢最重﹐當時昏迷了兩個多小時﹐醫院診斷為顱內出血﹐頸椎骨折﹐還有部分外傷﹐在醫院治療了2天時間」

被允許出院後﹐孫女士住進附近一家酒店﹐一方面繼續療傷﹐一方面通過朋友找到一家律師事務所﹐委託後者與肇事車的保險公司溝通﹐尋求賠償。

保險公司最初允支付住院費

「剛開始﹐保險公司前後給我發來兩封信件﹐表示同意支付醫療住院費用。」孫女士續談到:「所以﹐我比較放心﹐在律師事務所安排下又到一家康復中心進行理療。」然而﹐11月4日﹐事態突然發生反轉﹐孫女士和律師事務所收到保險公司第三封信函﹐保險公司明確表示「根據今年6月通過的安省保險新的規定﹐非加國居民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居住不超過60天﹐不予賠償」。孫女士還談到﹕「關於保險的事﹐由於當時是那位旅遊代理與租車公司談的﹐我只記得那位旅遊代理跟我們說上了車輛保險﹐我沒有看到具體的保單條款。沒想到﹐無良的保險公司出爾反爾﹐憑此藉口拒絕賠償。」

「我現在拖欠醫院診療住宿費已經有一萬多加元﹐又不能馬上回國﹐在加國舉目無親﹐如果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孫女士哭訴。

盼透過法院討回公道

由於欠費﹐康復中心已經停止了孫女士的康復理療﹐孫女士現在唯一寄託就是通過法院得到一個公平正義的結果。從事20年旅遊保險的華裔余姓經紀表示﹕「孫女士的案子非常少見。從我的經驗看﹐如果孫女士購買了旅遊保險﹐那麼她遭遇車禍﹐首先應該向車輛保險公司索賠﹐根據責任大小獲得一定賠償﹐然後再向旅遊保險公司索賠﹐獲得車輛保險公司沒有覆蓋的那部分賠償。但是﹐孫女士的情況是沒有購買本地的旅遊保險﹐又不是參加旅行社的旅遊行動﹐所以可能很難獲得賠償。」

「通過孫女士的教訓﹐我提醒廣大持中國護照來加旅遊的同胞們﹐務必在這邊購買當地的旅遊保險。因為當地旅遊保險公司的保險是專門服務外國遊客的﹐不管發生什麼情況﹐一般都能獲得理賠。」

專營車輛保險的保險經紀溫一山則給出另一觀點﹕「孫女士能否獲得賠償﹐關鍵是看她與車輛租賃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涉及車輛保險的『保險單』條款是否包含那一條﹐即『非加國居民發生交通事故時居住不超過60天不予賠償』。如果不包含這一條款﹐孫女士應該獲得賠償﹔如果包含這一條款﹐孫女士打贏官司的勝率較小。」中國駐多倫多總領館一名參贊表示﹕「孫女士因為中國公民身分被加國保險公司拒賠﹐這明顯具有歧視性。我們支持孫女士通過法律途徑起訴保險公司。同時﹐領館提醒中國公民赴加旅遊時﹐一定要購買旅遊保險﹐旅遊前了解加國的有關法規以及交通狀況﹐保證旅遊安全。」

本報曾向加拿大保險局查詢有關安省車保今年6月實施的新例,了解孫女士居住不超過60天﹐不予賠償的情況,截稿前仍未獲得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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