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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誤殺案控方昨提到,會向周向榮(後)和陳冠忠(前)申請訟費,並表明涉及陳冠忠的訟費只佔少數。圖為兩人昨由荔枝角收押所押往金鐘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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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前日未能就醫生麥允齡(圖)的誤殺罪達至有效裁決,控方昨表示律政司傾向就該罪提出重審。(曾憲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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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DR案醫生 律政司傾向申重審 周向榮技術員周一判刑 官:有加刑因素

【明報專訊】DR集團女顧客接受注射療程後死亡,陪審團裁定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涉案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誤殺罪成,惟未能就被告醫生麥允齡達至大比數的有效裁決,控方昨表示擬就麥一案提出重審。辯方為罪成的二人求情,法官質疑周向榮到廣州兩日根本不算培訓,又斥陳冠忠為加薪而取悅老闆,不認同他是因誤判而無驗菌,明言二人未掌握技術就推出療程已是加刑因素。二人續還押至下周一(18日)判刑。

案中負責為死者陳宛琳注射療程的第三被告醫生麥允齡,原被控一項誤殺罪,控方昨表示,律政司傾向提出重審。法官押後至下月19日開庭處理相關事宜,其間麥獲准保釋。

周向榮求情 官多次駁斥

首被告周向榮(63 歲)的代表資深大律師黃敏杰求情時表示,周是奉公守法的市民,在推出涉案CIK療程前已向衛生署及律師尋求法律意見,亦曾向各地的教授了解療程,並到廣州一醫院接受培訓。法官張慧玲聞言即稱,該所謂「培訓」根本不足兩天,質疑可否稱為培訓。黃另稱,涉案實驗室由次被告陳冠忠(32歲)及集團經理負責監督;法官再度打斷,指陪審團的裁決明顯反映他們不相信周聲稱沒有責任的說法,要求黃基於裁決陳辭。

黃敏杰在求情時提到,周相信相關安全系統,正如他與妻子亦願意接受療程。法官不滿道,若陪審團信納此說法,便不會裁定周有罪,陪審團甚至沒有提出任何疑問便一致裁定周向榮罪成。

黃續稱,周在案發後有退款給CIK療程的顧客或安排他們「換貨」。法官指從未聽聞過集團有做實際退款,反而有顧客反被游說加錢買其他服務;黃表示將會呈交退款紀錄予法庭。黃另指出,周的胞姊當年亦受療程影響,增添他過去5年多的痛苦,惟他因承諾儲存客人的臍帶血20年,故仍有從事相關業務,涉案實驗室已搬離科學園。黃強調本案涉嚴重疏忽致誤殺,但不涉違法行為。

次被告稱非為私利 官斥博加薪

代表次被告陳冠忠的大律師張錦熙求情稱,陳案發時僅27歲,是一名有野心的年輕人。陳雖獲派負責CIK療程,但實際身陷困境,因公司要求員工保密,故他以為不能跟實驗室總監和顧問討論療程,誤判之下唯有獨自研究;陳只是掙取固定薪金,並非為個人利益犯案。法官不滿反駁,指陳是為博取加薪而取悅上司工作,惟因他沒出庭作供,故難以推斷他為何不做驗菌測試。

法官並指出,集團推出CIK療程後,陳冠忠仍要求索取培植指引,證明他們根本尚未準備妥當,陳明知自己應付不了CIK所需的新技術,仍一意孤行,不能接納他只是一時錯判。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昨表示,死者家屬冀案件重審。至於判刑,她希望刑期具阻嚇性,同時警惕消費者要認清以醫療行為包裝而成的美容療程,認為相關規管刻不容緩。

【案件編號:HCCC4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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