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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左一)、葛珮帆(左三)等與10多名市民到立法會示威區請願,要求政府加強源頭堵截非法入境者,針對「假難民」設禁閉中心,加重對蛇頭罰則,並研究退出《禁止酷刑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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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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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時事議題﹕「假難民」問題

【明報專訊】難民問題近年在國際引起不少爭議,有收容大批難民的國家更發生排外潮,難民對本地社會亦帶來不少影響。

疑濫用機制

免遣返聲請機制原為被迫離開自己國家的難民而設,但有部分免遣返聲請者被指濫用機制。根據入境處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3月初,累積的11,160宗免遣返聲請申請個案中,五成申請者為「非法入境者」,經審核後確認其聲請者僅不足1%。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甘文鋒2016年4月撰文,引述入境處提供給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現時政府要給予當值律師最少49日向聲請者取得指示以填寫聲請表格,但數據顯示聲請者在交回表格後,平均13星期後才能成功安排會面,另有33%會面需要改期,當中逾八成的延期原因是來自聲請者及其律師,部分更是無理缺席,認為這反映不少聲請者不積極參與評核,令人懷疑其可信性。

社工:中介誤導來港

有專責難民服務的社工組織透露,近年濫用機制確有上升趨勢,該組織指由2009年每兩三個月有1宗求助,激增至近兩年每周便接獲3、4宗,主要來自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及越南等地。在港服務聲請者及難民達6、7年的前線社工Jeffrey Andrews受訪時指出,曾有聲請者透露來港是因為被中介招攬,聲稱香港「有地方住亦有得打工搵錢」,付上不多於10萬港元介紹費,輾轉來港後中介卻「失蹤」,部分人因此到黑市打工,甚至被不法集團招攬參與非法活動。

威脅社會治安

過去曾發生多宗涉及免遣返聲請者及難民干犯刑事罪行的事件,有意見認為難民來港將影響地區治安。根據保安局資料,獲擔保外釋的非華裔人在港干犯刑事罪行的數字連年上升,在2016年達1506宗,當中絕大部分是免遣返聲請者,主要涉及的刑事案件包括盜竊、毆打,甚至嚴重的毒品案件。

被指分薄社會資源

根據保安局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資料,2017至2018年度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總開支高達約14億元。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認為開支增幅與「假難民」問題有關,直言開支如「黑洞」,亦分薄執法部門的其他服務資源。

◆解決難民問題建議

「安全原籍國」清單

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甘文鋒建議,香港可仿效歐盟國家,根據實際情G建立「安全原籍國」清單(Safe countries of origin list),如果聲請者來自清單中的國家,應設特快審查機制,以及在該申請人被判定不合資格時馬上遣返。現時印度已被納入英國及法國的清單當中,亦有國家如保加利亞將孟加拉加入清單。

重設難民營

有人提出政府可參考早年處理越南船民及難民的經驗,考慮設立開放式或禁閉式的聲請人收容中心,時任保安局長黎棟國指出,2014年終審法院已裁定,入境處行使羈留非法入境者的法定權力,是受制於普通法的Hardial Singh原則,即若入境處不能在合理時間內完成遣送程序(包括完成聲請審核程序),則不能長期羈留非法入境者;而且設難民營要面對土地及人力問題的挑戰。

加強入境限制

保安局指出,滯港印度籍人士的免遣返聲請者個案中,八成為免簽證抵港的旅客,在逾期留港或被拒入境時才提出聲請申請。2017年起,印度國民須預先在網上申請及辦妥預辦入境登記,才可免簽證來港。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2017年首季逾期逗留的印度旅客大減64%。

◆難民問題(見圖)

■模擬試題

◆資料A

獲擔保外釋的非華裔人*(因干犯刑事罪行被拘捕數字)(見表)

◆資料B﹕報道節錄

樹仁大學2016年一項研究接觸到25名來港尋求庇護者,有達四成(11人)曾接受高等教育,修讀工程、藥劑等科系,惟大部分因當地內戰和迫害,輾轉流落香港。當中7年前到港尋庇護的Favour,來自非洲剛果,擁當地大學學歷,任職教師,教授英文和科學。Favour稱當年為保命逃至香港,在港後感被孤立。

Favour說,現時每月獲1200元超市食物券,以支持生活,曾「嘗試(工作或進行一些活動),但被視為犯法」,對於在港有人建議以集中營模式禁閉尋求庇護者,她感到被歧視。Favour現於社福團體做義工,編織衣服和照顧小孩,對未來仍迷惘,盼不被遣返回國,盼香港社會給她一些「Favour」(幫忙)。

在港服務酷刑聲請者及難民達7年的社工Jeffrey Andrews說,聲請者每月只有約3200元資助,其中1500元為租金資助,在香港根本難以找到住宿,加上近年傳媒多以「假難民」稱呼聲請者,令「真難民」一併受到歧視,大多房東只要見到其行街紙都會拒絕租房,令他們生活更加困難。Jeffrey指「真難民」都會盡量不以身試法,因一旦留案底,將影響他們移民其他國家,但審批過程漫長,大多數人要等候逾3年,申請才獲處理。Jeffrey籲有需要的聲請者尋求教會及非政府組織幫助,解決生活困難。

◆資料C﹕報道節錄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看過如印度及巴基斯坦的廣告,宣傳來港「好食好住」,且至少有兩年工作,她批評這些廣告誤導,認為政府亦應加強向有關國家宣傳「假難民」來港不能自由當黑工。

對於有建議重設禁閉式難民營,以收阻嚇之用,梁美芬同意這有助減少「假難民」來港誘因。「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則認為要小心處理重設禁閉式難民營建議,擔心引起人權或公義等問題。他認為,現時問題關鍵是政府審查效率,有需要增加部門人手和訓練,加快處理申請。

有97個民間組織聯署要求社會停止種族抹黑,強調香港的難民人口不多,亦沒有「難民危機」,指政府毋須用非常手段解決問題,反而應正視「統一審核機制」的不足。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同需檢討目前制度,以辨別濫用機制者。

◆資料回應題

1. 試描述及解釋資料A反映的問題。

2. 參考資料B,指出免遣返聲請者在港生活遇到的兩個困難。

延伸回應題

3.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評估設立「禁閉式難民營」的利弊。

(答案見另文)

■相關概念

難民(refugee)

人權(human rights)

公眾利益(public interest)

公共資源(public resources)

[通通識 第4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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