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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偽造批准信助居屋加按 房屋主任認罪稱因事忙

【明報專訊】房屋事務主任疑因工作繁重,為製造及時處理「加按」申請的假象,偽造房委會批准信予粉嶺居屋景盛苑的6名業主,令金融機構向他們批出共逾730萬元加按貸款。被告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6項偽造罪,裁判官將案押後5月27日判刑,以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否認有私利 負責2500申請常加班

辯方大律師表示,被告鄒海業(32歲)於2012年起任職房屋事務主任,案發後仍受聘於房署;被告認罪後將要面對內部紀律聆訊,很大可能失去工作。辯方強調本案不涉個人利益,被告因工作繁重,同時負責2500居屋戶加按申請,又要兼顧其他工作雜務,且經常加班,令他無所適從下愚蠢犯罪。辯方又稱,案發時被告知道涉案申請加按的業主,有人為教育經費煩惱、有人債務纏身,令他回想小時候住在山邊木屋的苦G,對基層生活「感同身受」,想幫助這些業主,惟被告低估事件嚴重性,望法庭輕判。

稱同情財困基層業主

案情指出,被告案發時是大埔租約事務管理處的房屋事務主任,負責接收及處理景盛苑業主的重新按揭(即加按)申請。被告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間,先後向涉案6名景盛苑單位的業主,發出加按貸款批准信。被告於2015年12月底調往沙田房署辦事處工作,接替被告職位的房署職員接獲上述批准信的業主查詢,但職員未能在房署檔案找到相關申請文件,遂向上司報告及揭發該些可疑虛假批准信;廉署其後接手調查。被告於2017年6月被捕,在警誡下承認利用辦事處電腦偽造批准信。

【案件編號:STCC8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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