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拋物資街坊:青年激進有因 不是暴徒 見證六七暴動放炸彈 「那些才是暴徒」
「從沒想過叫警入來」 新地展CCTV片盼證無辜
闖港大校園違協定 警致歉
指採訪衝突兩遭阻 金鐘喝「記你老X」沙田噴椒 商台記者:警罵「你]記者搞亂社會」
梁美芬何君堯組義務律師團 助「無辜市民」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殺人案遺屬6月底函特首 冀4方法處理疑犯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曾以台灣殺人案為由,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昨日有報道指死者潘曉穎的父母上月26日、即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例後,曾致函林太,要求她考慮4個方法處理港人疑犯陳同佳,包括以個案處理方式,授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港府透過行政指令單次移交疑犯;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或勸說疑犯赴台灣自首。本報昨向政府查詢,發言人未有否認報道,稱「不適宜公開」政府與受害人家屬聯繫的有關事情。

包括個案形式域外法權處理

政府:與家屬聯繫不宜公開

網媒《香港01》昨日報道,死者家屬上月去函特首求助。一直協助受害人家屬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昨表示「家屬提出不同建議方案,由於香港已經經歷了逃犯條例修例重大爭議,社會環境亦有重大改變,因此特區政府應盡最大努力作嘗試,以全新角度,以大摹筐的方式,並突破過去存在的客觀限制,處理此案」。

另外,繼公民黨楊岳橋和民主黨尹兆堅,分別提出以私人草案修改《侵害人身罪條例》和《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審理台灣殺人案後,工黨張超雄亦提出以私人草案修訂逃犯條例,修訂移交逃犯安排的定義,以使香港能與「大陸或澳門除外的地方」,即包括台灣,作出移交逃犯安排。張超雄形容,為了處理台灣殺人案,將逃犯條例對台灣的地理限制移除,「相信會得到香港市民、本地及外國商會,以及外國政府接受」。他與楊岳橋和尹兆堅今早舉行記者會,交代私人草案詳情。

(反修例風暴)

 
 
今日相關新聞
撐杖輪椅代步 遇警勸勿打年輕人 不讓黑髮獨行 千計銀髮上街
民政局約中學生明見面 林鄭出席否未確定
民陣周日維園遊行至終院
殺人案遺屬6月底函特首 冀4方法處理疑犯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