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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言論縱不當 未見違誠信 張達明:倘以言入罪過火

【明報專訊】見習律師因社交網站言論遭律政司要求緊急回應,有法律學者及執業律師均表示,一般反對見習律師成為正式律師,是基於其工作訓練未符要求,或有案底,尤其是違反誠信的罪行,未見過「以言入罪」;有學者稱「似乎係散播白色恐怖」。

律師操守要求:proper person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現時政治環境下,見習律師在網絡發布稍為鼓譟的一句晦氣話,將其誇大至有可能反對其成為正式律師,屬「go too far(過火)」,並認為律政司沒有基礎審查其facebook言辭。至於律師專業操守的言行要求,張達明稱寫有「proper person(適合的人)」,意思較空泛;但「黑警死全家」言辭沒有煽動他人作出暴力行為,亦無違反誠信,雖不認同言論恰當,但未至於反對該人成為律師。

法政匯思成員、執業律師黃鶴鳴形容此事「無前例」,事主只是發表「政治言論」,成為律師不會考慮其政治立場;並擔心選舉候選人遭取消資格(DQ)延伸至見習律師被DQ,或令見習律師不敢發聲。他形容律政司做法「莫名其妙」,律師會作為監察機構,若收到投訴,應由律師會詢問當事人回應;而律政司角色較次要,主要職責是審查有否案底,亦不知道律政司根據什麼條例質疑其律師資格。

「議員講『殺無赦』 也沒失資格」

黃續說,「黑警死全家」此話無特定對象,不會讓人感到威嚇,除非有人對號入座,否則不會干犯刑事恐嚇罪;若犯刑事罪行,應交警方調查;然而某建制派議員同屬律師,亦講出「殺無赦」等言論,也不見被撤銷資格。

專業議政、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說,會計師需符合「適當(fit and proper)」要求,但這要求抽象主觀。他認為,若有人因社交網站撰文而被認為有問題、不適合當專業人士是「going too far(過火)」。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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