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府考慮倍增街頭毆鬥罰款
【明報專訊】溫市政府考慮提高在公共地方打鬥的罰款,並將逾期未交的罰款人士的資料通報信用評估機構,希望可以遏制街頭打鬥。
據市府公開一份報告指,市府將於周二(26日)討論,把《街道及交通附例2849》(Street and Traffic Bylaw 2849)第69條a的違例罰款,從現在的500元增加至1000元,但如果在30日內繳付罰款則只需付半價,希望可以藉此來提高繳付罰款的比率。
報告更建議,如果在60日後違例者仍未繳納罰款,則將訊息通報信用評級機構。
根據溫哥華市警的數字,警隊奉召出動到格蘭護娛樂區,並將涉案人帶返警署的案件中,有66%涉及非溫市居民。在2018年發出的128張告票中,只有36張收到罰款。
根據市府目前的罰款金額,每張500元計算,市府損失達4.6萬元。
拒絕繳交罰款的應對措施,除了是通報信用評估機構之外,市府還考慮在更換車牌或購買汽車保險時,強制違法者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