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與司法人員 今年度凍薪
【明報專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20日)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下稱薪常會)建議,凍結2020至2021年度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今年4月1日起生效。行政會議指出,決定參考了一籃子因素、司法獨立原則,以及司法機構的立場。司法機構不反對凍薪決定,強調決定不會影響司法獨立,及可向大眾展示司法機構願意分擔經濟不景帶來的影響。
截至今年3月31日,在編制內的218個司法職位當中,有156個由實任法官及司法人員出任。薪常會備悉,雖然今年公務員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和整體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均為正數,但香港經濟和政府財政狀G因社會事件和疫情受到嚴重打擊,薪常會認為將司法人員的薪酬水平與私營機構作比較,乃合適做法。
薪常會續稱,私營機構的勞工市場情G急劇轉差,工資和收入增長放緩,此外各級公務員亦被凍薪,故因應現時經濟環境,在釐定司法人員薪酬調整時應採取審慎做法。
司法機構不反對:無損司法獨立
司法機構亦表示不反對凍結司法人員薪酬的決定,儘管今年司法人員薪酬趨勢淨指標屬於正數的2.57%。司法機構稱,決定不會對司法獨立造成不良影響,並可向社會大眾展示司法機構既明白亦願意分擔經濟不景所帶來的影響。
另外,薪常會在檢討報告中指出,各級法院的案件量今年顯著增加,司法機構正計劃招聘高等法院、區域法院法官和常任裁判官。同時,司法機構會繼續聘用短期司法人手以助紓緩工作量,包括任用內部或外聘暫委及短期或署任法官及司法人員。資料顯示,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曾在2009及2010年連續兩年凍結,之後於2011年為法官和司法人員加薪4.22%,此後至今沒再凍薪。